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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名陈玉生者在茶馆遇见,方始订交,其后不常相见。刺宋之前一日(十九号)复与陈遇,陈告伊现在本国内有一人,莠言乱政,如欲谋四万万同胞之幸福,必须先除此人。当时我即允刺杀之任,遂得陈之介绍,入共和实进会。该会会长即系被获押留在会审公堂之应桂馨也。礼拜四晚上,我与陈玉生同在汉口路某饭馆晚饭,当我饮酒小醉时,即有张发标、刘得胜同到该处,陈即交给我手枪一支。后四人同到沪宁车站,陈又叮嘱必须实行此事,彼等即买站台票三张,我同陈玉生、张发标三个人同入车站,刘得胜守候在外。不多时,我等见宋由招待室出来,陈玉生即指示明确,我认明后即放枪命中奔逃。当奔逃时,见有数人冲出,故又连放两枪,逃离火车站。之后即往法界徐家汇路八十号,即应之住宅。陈玉生已早在该处,我即将手枪交还。至我见应桂馨,不过二次,一在事前,一在事后。应桂馨他说我狠有肝胆,这事办得很好,我要送尔出洋留学,所有学费由我担任,五年后回国,尔可在中国办大事了等语。[35]
捕房在应夔丞家搜出凶器五响手枪一支,内有枪弹两枚,外弹壳两枚,核与武士英所称在火车站放出三响之供述正相符合。[36]虽然4月4日午后第二次预审时,武在捕房律师侃克尚未询问刺宋案的情况下,便“忽作凶悍状”,翻供曰“此次杀宋教仁乃我一人起意,并无第二个人”,并称不认识应,也未到过应宅,但在侃克律师和法总领事康君及英公廨谳员关炯之诘问下,武士英很快便败下阵来:
侃问:尔认识应桂馨否?
答:不认识。
侃问:尔曾到过应家中否?
答:不曾。
侃问:尔在何处被捕房弋获?
答:在应先生家。
康领事厉声问武:尔既称从未到过应家,何以被捕在应(家)捉出?
武支吾答曰:我谓被捕后未曾去过耳。
关谳员曰:尔被捕后自然不能到应(家)去。究竟尔被捕前曾去过否?
武答:曾去过。
……
侃问:汝放枪后到何处?
答:到六野旅馆。
侃问:其后如何?
答:明日遇见陈易仙(即陈玉生——引者),领我至应先生处躲避。
……
侃问:尔在应家约若干时被捕?
答:约住一天即被捕。[37]
应夔丞于武士英被捕前半日,即3月24日凌晨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