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陷害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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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案中案東窗事發被查,同時查到了半年前的巡視當中有人給他通風報信。
一頓查詢之後,就查到了原來是透過楊文的手機發的簡訊告密。
當時楊文被審問的時候他百口難辯,他知道自己肯定是被人陰了,但是證據確鑿,被判十年!
楊文多次上訴,但是都被駁回。
六年之後,易建輝惡人有惡報,被查出問題,最後辦案人員才發現當年原來是易建輝偷偷利用楊文的手機偷偷給張巖發簡訊告密。
當時易建輝剛剛把楊文遞交的舉報資料遞交上去給領導的時候,領導看到名單上幾十個人很多都是重量級人物,原本只是以為一次常規的巡視,沒有想到有人舉報了這麼多大料出來,當即下令各個小組負責人立馬收取所有人的手機上繳,防止洩密!
易建輝就利用這個空隙,在收取了楊文這個小組所有人的手機拿去給領導那邊的途中,偷偷的用楊文的手機編輯簡訊給張巖告密,發完簡訊立馬刪除了簡訊。
由於第一時間上繳手機,當時內部也沒有想到會在這個空隙有人敢報信,所以當時也沒有對眾人上繳的手機進行調查。
最後楊文成為了易建輝的替罪羊!
“如果不是後來易建輝自己出事,我可能要坐滿十年!”
前世易建輝後來出事,發現他家裡的一筆資金是來自張巖的弟弟送的,才牽出當年告密的事情。
楊文雖然得以沉冤昭雪,但已經蹉跎了六年時光,出來已經30多歲,原來的單位暫時沒有了空缺,所以就象徵性的給他安排了一個事業編,前往縣裡的質監站工作。
經歷了被陷害這件事情之後,楊文往後的日子兢兢業業,漸漸變得膽小且謹慎,最後還有點演變成被迫害妄想症,這就導致和同事還有領導的關係很差。
這讓他的仕途晉升難上加難。
最後到了他四十多歲才當上質監站副站長,這還是當年在紀委的一位和他關係比較要好的同事看他可憐,扶了他一把。
因為當時這位同事已經是縣裡的組織部副部長了,並且下個月調往其它地方,人家在離開前拉他一把。
當上這個位置之後,楊文依舊是兢兢業業,當時他帶隊驗收一個縣裡的新樓盤,在驗收的時候他就發現樓盤主體不合格,當即選擇不簽字,並且向上反映!
那樓盤的老闆多次私下找楊文吃飯,想讓他寬容一下,不過都被楊文嚴詞拒絕。
一個星期之後,楊文在上班的時候被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