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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珊正是想根據物理定律大致測算一下當時在窗邊向前的推力究竟有多大,是否超過2個幼兒的極限?
但是萬萬沒想到的是,李珊一大早趕到陳茹提供的小區時,居然發現案發時 jing方劃定的警戒線還沒有撤下,其實看到這一點,李珊心中已然產生了一個大膽的想法:難不成jing方也覺得此時另有蹊蹺,不像是單純的一個意外墜樓事件,要不然怎麼會時隔這麼多天了,還是沒有撤掉案發現場的隔離帶呢?這不就是為了保護現場才做的措施嗎?
李珊大致在周圍觀察了一下,覺得如果jing方現在已有懷疑了,那麼是否由陳茹去報案並將線索提供給jing方的話,可能會以最快的速度捉拿真兇呢!於是李珊經過多方打探,終於發現這幾天確實小區周圍經常出入一些公&安&幹&警,原本小區居民是覺得剛發生意外事件,可能jing方是為了穩定群眾情緒才多次出現的,所以眾人也都沒有多想。但是李珊覺得恐怕不是那麼簡單的,jing方人員又不是小區的安保人員,他們怎麼可能那麼閒每天固定買小區轉悠一圈呢,一定是有什麼任務需要執行,而現在這起幼兒墜樓案已經引起了陳茹的懷疑,又怎麼可能逃得過刑&偵大隊那幫人的法眼呢,所以李珊默默地看了看口上,默唸了一句:“看樣子,天要晴了!”就離開了現場。
回到律所後,李珊第一時間約陳茹見面,是否現在就報案,還是得和陳茹達成一致意見的,而且現在李珊考慮到一個現實問題是,如果剛達成代理協議的第二天,去gong an ji guan報案就被以刑事案件偵查程式受理,那麼陳茹會不會覺得自己的代理費花的有些冤?
所以,現在對於李珊來說需要衡量的是兩個問題,一是現在報案是否會打草驚蛇,二是這麼短的時間內就去gong an ji guan報案會不會被質疑工作太簡單輕鬆,覺得代理費不合理!
但是為了最大程度地維護陳茹女士的合法權利,李珊還是決定儘快告知陳茹女士自己今天的發現,如果陳茹女士產生其他想法,也唯有見招拆招了!
“喂,陳女士,您好,我是公正律所的李珊律師。”
“您好,李律師,現在是有什麼發現了嗎?我需要過去嗎?”
“您如果時間充裕的話,最好是過來一趟,我們當面交談,效果更好一些。”
一段時間後,
“李律師,我到了你們律所樓下,我們是在你們律所談還是在樓下咖啡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