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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素芬呆呆地站在那裡,她仍然不敢相信自己剛剛聽到的一切。這個律師說什麼?李繼文居然有遺囑?而且竟然把所有財產的80%留給了她的女兒強薇,把另外20%留給了跟他毫無血緣關係,之前也沒有任何交往的強薇的女同學鍾思慧。而她,跟他相濡以沫的妻子,等待了他多年,才終於跟他走到一起的,被他稱為終身情人的女人,卻只得到一堆破書。
李繼文用黑色水筆寫了幾句話給她,現在聽來,那些話簡直就是對她的嘲弄。
“親愛的素芬:
記得嗎?我們第一次見面是在書店,那時你才二十歲,也許連20都不到,你想買一套小說,卻因為少了幾毛錢無法如願,最後是我替你買下了那本書。我還記得那套書的名字,叫作《基督山恩仇記》,那是一本非常經典的小說,我本人也愛不釋手。所以,我們兩人約定,你先看完,再借給我再看。我們就是這麼認識的。可是,也許在復仇的故事中慢慢滋生的愛情總會順帶著引出不少誤會。就是那些誤會讓我們錯過了十幾年。其實那些年,你美麗溫柔又充滿活力的身影常常出現在我夢裡。我多麼渴望再遇見你,那個在書店裡,在林蔭道上,認真地跟我討論:‘基督山是不是該復仇’的美麗女孩。啊,你認為應該報仇,而我卻說不。人生苦短,如果都用來報仇,那該多可惜。
我再遇你時,你已經是一個孩子的母親了,仍然美麗動人。我一看見你的眼神,就知道你一點沒變。你還是你,你懂得掌握自己的人生,懂得什麼該要什麼不該要,你也懂得我,你總是知道我需要什麼。對日漸成熟的你來說,我正在慢慢縮小,儘管我比你大20歲,但有時候我覺得在你面前,我就像小孩子一樣天真幼稚。不是嗎?你也對我說過,我是永遠不知道自己歲數的人。你說我年輕,我不知道該不該為此高興。
不過,我想我還是高興的。正因為我忘記了自己的年齡,才會做出許多跨越了自己年齡的事。對此,我並不感到羞恥,只感到榮幸。
親愛的素芬,感謝你多年來為我付出的一切,感謝你在我最困難的時候,向我伸出了溫暖的手。感謝你給我的人生帶來了歡笑和快樂。尤其是感謝你給我帶來了一個可愛的女兒。
本來,在我生命終結時,我想將我的全部財產都留給你,但我知道你向來視金錢為糞土,我不想用錢來玷汙你我之間多年來的純真感情。
你曾經向我證明你對我的愛有多熱烈,有多持久,現在,輪到我了。我也要向你證明,我是最瞭解你,最愛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