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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錢的用途是支援大夏慈善事業,只是名義上交給方正管理,又不是他的錢,到了國內肯定是交給最有經驗的機構管理才最合適。”
龐海敲了敲桌子:“我們是義務幫忙,出人出力,不拿一分好處,方正有什麼理由不同意,除非他想將這筆捐贈款中飽私囊,才會不同意。”
秘書長斟酌道:“聽說這個方正不是易與之輩,之前在西林辦了很多人,包括市治安署常務副署長許勝利都栽在了他手上。”
龐海大義凜然的說:“那是他們違法犯罪,咎由自取,我們拳拳之心幫大夏的慈善事業解決問題,怎麼能和許勝利這種人相提並論。”
“再說許勝利這種處級害群之馬我以前也處理過很多,沒什麼稀奇的。”
秘書長知道龐會長有底氣說這話。
因為龐海退休之前比方正的級別還要高半級,哪怕退了,門生故吏還在,人脈圈層還在,不過方正一個20多歲的正廳級又豈是那麼好拿捏的。
只是裡面涉及的利益太大,就連龐海這種級別的人都令利智昏,
只要將這1500億掌控在手裡,哪怕只貪墨其中的10%,都是過百億的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