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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朝廷命官,張管帶可不敢這樣做。
此事將來的替死鬼,就是他姓張的。
“大人,您饒了我吧!”
張管帶嚇得跪在地上:“卑職縱有天大的膽子,也不敢血洗嵐山縣衙啊。”
之前帶著幾個人去,那是他的親信,不怕出問題,而且有林楓‘吞沒’官銀在先,殺他有藉口,現在情況不一樣,帶幾百個人去,人多嘴雜,訊息洩露出去,他就是替罪羊。
“你不去?那你的家人,可就沒好日子過了。”
當官的,都喜歡威脅別人家人麼。
“張成,你是本府的人,本府沒事,你就沒事。”
混到六品官的張管帶不是十足的白痴,他知道自己要被遺棄了,必須明哲保身。
知府已經給了命令,他必須聽從,但公然血洗縣衙,是滅九族的大罪。
想到此,從知府衙門出來之後,他就命人去給林楓通風報信。
表面上,可以帶著五百人去縣衙,但到了那兒找不到人,就不關他的事了。
再說,知府吞沒這些銀子用來幹嘛,張管帶並不知情。
他一兩銀子撈不到,還要替人賣命,不是傻子麼。
深夜。
林楓在衙門裡看案卷,許明堂做縣令三年,手裡積累了數百個冤假錯案,但凡是窮人打官司,沒一個能贏的,其中就有鍾紅夜一家被冤死的案子。
“林楓,靠這些案卷,能定他的罪麼?”
“許知府何其精明,早就把自己給洗白了,比如說你吧,你有冤屈,可朝廷會信你一個女山賊的話麼?你若不當山賊,他早就把你給殺了。”
猛然,大門口來了替張管帶報信的人,步伐匆匆,進門就下拜。
“卑職參見林大人。”
“......”
“大人,這是我家張管帶給您的信,請您過目。”
看了信函之後,林楓的心再次提到了嗓子眼,許明堂要派五百河防營的人來屠殺縣衙,要一個不留,並且拿到那三萬兩銀子。
他想到知府的無恥,卻沒想到這傢伙膽大包天,敢明目張膽的來殺人。
鍾紅夜奪過信函,仔細看了一遍:“這個天殺的!就為三萬兩銀子,他要血洗縣衙?!不怕朝廷問罪麼?”
“唔......此事比我想的還要複雜,話說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三萬兩在知府眼裡,微不足道。為這點錢,他要背上謀害朝廷命官的罪名,實在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