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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對知府就是個威脅。
“大人,小人知道的就是這些,不敢期盼,求大人饒命啊,這不幹小人的事,全是知府大人的授意啊。”
“王捕頭呢?”
王捕頭也是連連磕頭:“大人,方師爺所言,千真萬確,卑職也是奉命要......要殺大人。”
“好,取紙筆來!讓他們畫押!”
事後,二人被關入大牢。
林楓交代下去,誰負責看守的他們,要是死了一個人,看守的衙役就是同夥,罪當處死。
看著桌上的供詞,林楓心中翻騰。
這份供詞,要上交,只能送往巡撫,越級上報本就是官場大忌。
只是,燕州知府和巡撫萬一有勾連,那他就是自投羅網了。
總督也不行,人都說官官相護,一個知府吞沒朝廷剿匪的銀子,不可能全是自己私吞了。
他要平息這件事,總得給上級一點好處。
總督、巡撫,可能都有牽涉其中。
因為,吞沒剿匪的銀子是滅族大罪,區區的知府敢這麼做麼,不怕上面怪罪下來麼。
要知道,凡事沒有不透風的牆啊。
鍾紅夜奇怪問著:“罪證已經拿到手,趕快上奏朝廷啊。”
“你......呵,我把這東西交給誰?總督還是巡撫?”
“應該是巡撫吧。”
“你把問題想簡單了,如果知府和巡撫沆瀣一氣,那我把這個送上去,我就真的沒有退路了。”
“有了供詞你不上交,不跟沒有一樣麼?”
鍾紅夜想了想,說:“對了!你直接上交給皇帝。”
靠,一個七品縣令,夠得上給皇帝上奏摺麼,真是痴人說夢。
朝廷有法度,能上達天聽的摺子,至少也是四品的官員,七品是沒那個資格的。
即使交上去了,也最多到總督這一層就給攔截下來,沿途的驛站會阻撓這份供詞。
聽到林楓這麼說,鍾紅夜也洩了氣:“哼,我就知道,朝廷裡烏煙瘴氣,沒特麼一個好東西!”
“喂,我可不是同流合汙的人,別一竿子打死一船人。”
“那你打算怎麼做?我如果是燕州知府,必定今天就來人拿你,說你是假的,要麼就跟你要三萬兩銀子,看你怎麼應對。”
忽然,門外來了幾個官差。
領頭的人穿著武將官衣,進到院中就喊話:“嵐山縣令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