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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開水燙啊,咬死了不肯說麼。
“高同,你搞清楚,以你的罪名,是要凌遲處死的,家產也要充公。你說要獻給本官,那些本來就該是本官去拿的,你沒資格跟我討價還價。”
“大人,您說點別的,別的什麼都行啊!”
“看來你是一意孤行了,明天,就把你明正典刑,千刀萬剮,會很疼的。你的妻女要發配邊疆,與人為奴。”
這一仗打的很漂亮。
從高同驚恐的神色中,林楓已經斷定,庫房裡那六百萬兩的事,他很清楚去向。
但他懼怕什麼人,所以什麼都不肯交代。
要知道,這筆銀子一丟失,當地的官員都沆瀣一氣,可以說是林楓給弄丟的。
朝廷怪罪下來,不是發配就能躲過去的,免職是最輕的。
一個人跟一群人鬥,需要撕開一個口子。
眼前的高同,就是最好的口子。
“說說,到底去哪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