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入行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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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也清楚,所謂的凶宅就是裡面曾經有人橫死過的房子,而自然死亡的一般是不算的。橫死也是一個比較民間的說法,一般就是指非自然死亡,譬如意外、自殺、他殺,等等。以這種方式死亡的人,傳說中因為陽壽並沒有過完,會死得很不甘心,通常會陰魂不散,所以,多數的凶宅一般都是有一些怪事發生的。即便不發生怪事,也會因為人們口口相傳變得神秘莫測起來。
房子的主人一般也都很可憐,因為很多都是他們向外出租的,所以,房客橫死在裡面,不僅完全影響到後續無人再願意租住,而且即便是想要轉手賣掉,也很少有人敢接,所幸碰見個不明就裡的人賣給他,而現今的法律規定,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賣凶宅,但凡產生相關糾紛上了法庭,基本上都是會判購買者勝訴的。
而且,就算是賣給一個不信邪的人,恐怕價格也會大打折扣。以我小時候鄰居家的房子為例,只是因為之前裡面曾經死過一個為情所困開煤氣自殺的女孩,一套能值三十萬元的小商品房,最後只能以六萬元的價格成交,這中間的差價是相當可觀的。而我近幾年做的就是這樣一種買賣,專門打探何處有此類凶宅,然後以超低價格買進。老一些的宅子基本是放在那裡等著拆遷後的新房,這就能大賺一筆。而新一些的房子,通常,我也是放在銀行抵押貸款,做一些其他生意。這樣迴圈起來,也算是一個不錯的生計。
因為經常接觸凶宅,難免會被凶宅相關的故事和背景嚇到,雖然沒有危及生命的大災禍出現,不過,也常常遇到些怪事,所以,我今天就來講講我這幾年和凶宅打交道的遭遇。
我購買的第一套凶宅大有來頭,所謂的大有來頭並不是這個房子有多值錢,而是這所房子之前的傳言實在是神乎其神。
這套房子坐落在繁華地段,本來價格應該相當不錯,可惜2003年左右,房子的主人一家三口全部被入室搶劫的殺死在屋裡面。傳言說,當時這一家三口死得很慘,男主人死在保險櫃旁邊,女主人死在了床上,而且被人強姦了。最殘忍的是,他們家當時上小學的孩子,是被人把頭摁到馬桶裡不停地放水溺死的。案子遲遲沒有破,這所宅子也一直沒人敢問津。當時,這個宅子的繼承者也就是男主人的爸爸,找了工人準備把房子大肆裝修一下,一來可以洗刷一下子嗣喪命的傷痛,二來他也希望裝修之後能夠出租或者賣出去。
他找了幾個剛從農村來到城裡的農民工,並沒有交代說這房子裡死過人。談好了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