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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候範氏還會出手懲治,當然這更多的是為了維護她嫡妻嫡脈的地位,也有她當初對劉媽媽的愧疚和承諾吧。
從一定程度上來說,喬微並不嫉恨永城侯府,對範氏也沒什麼怨恨。
她覺得如果原主真的要
恨,最恨的應該是劉媽媽才對。一個為了向主子報恩捨棄孫女的人,這也許在旁人看來是感人的主僕情,甚至劉媽媽是知恩圖報的人。
可對於那個被捨棄的孫女來說,那就是殺人犯。
報恩可以,誰的恩誰自己去報,劉媽媽如果為了報恩捨去的是自己的命,喬微還要高看她一眼,可她拿的是無辜的孫女去報恩,只會讓人不恥。
“你是我女兒,這一點絕不會變。”永城侯沉聲道:“阿微,你母親只是一時糊塗,念安可能是被姚家還有府中的僕婦誤導,她們兩個腦子都進了水。你放心,今日之後我肯定會讓你母親和念安好好想清楚,不會讓你心煩。”
見永城侯還是一口咬死這件事,喬微並不覺得意外,她很清楚自己今日是無法脫離永城侯府的。
她今日鬧這一出的目的是讓女主別一天到晚盯著她,針對她。她事情很多,沒時間陪女主耗下去,她要做的是讓女主明白當年事情的真相,以及讓女主和範氏消停下來。
至於脫離永城侯府,等到昭陽長公主回京後她自有辦法。
永城侯可以為了利益千方百計地留下她,自然也可以因為利益捨棄她,總之她會讓永城侯府自願和她脫離關係的。
在這個父母之恩大於天,父母之命不從,便是忤逆不孝等大罪名的時代,喬微很明白在她沒有權力和地位達到最高峰的時候,是無法去挑戰這等綱常倫理的。
正所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同樣父母殺子在很多時候都可以免於處罰,二十四孝中就有郭巨埋兒以養母的故事,至今仍被塑造成大孝之人。
如今的大周對於父母殺子倒是可以判處一年半的徒刑,可是這種前提是“擅殺”,如果父母以“忤逆不孝”的罪名殺子,那則連刑罰都不用承受。
換句話說,就算她的父母和祖母讓她死又如何?如果原主或者是她死了,按照律法判決最多就是一年半的徒刑,可她現在還沒死,如果按照大周律這些人根本就不會有任何罪名。
同樣身為子女,她還要贍養父母。因為父母可以不慈,但子女不能不孝。
這就是如今這個以孝道治天下的大周,或者說這是整個封建王朝的縮影。
喬微倒不是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