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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著雷焱下一步指示的楚晗愣在原地,他眼巴眼望的看著雷焱一手攥著他的小本本,一手夾著香菸一口一口重重的吸重重的吐,他不敢主動搭腔,只得縮著脖子在這個狹小空間盡最大努力和雷焱拉開距離。
楚晗自然沒有膽量反問雷焱,他也搞不懂雷焱一大早為什麼會出現在飯店,雷焱一進門就帶走了他,沒有給任何人任何反問的機會,介於嬸孃昨天勸過他讓他跟著雷焱工作,和雷焱今天出現的時機,他會猜想嬸孃收了雷焱的錢也不無道理,他問雷焱,只是覺得如果雷焱出了錢,自己要想辦法把錢還給他。
雷焱生了會兒悶氣後,抖了抖菸灰,把煙叼在嘴裡,把手裡攥的小本往前翻了翻。
這個小本是聾啞專用小本,最後一頁是硬膠片,方便手拿著寫字,原本有一百頁,為了輕便和快速與他人對話,楚晗一般都是用完一張或某段對話結束就會撕掉,所以現在這個一百頁的小本只剩下三十多頁了,而寫了字的一共有四頁。
小本的第一頁記錄的是生活用品,從字間距來看,這應該不是一次性記錄的,而是邊想邊記下的:
多肉,相簿,身份證,戶口本,指甲刀,手鍊,藍色夏涼被,床單,枕頭(斜線劃了一下),檯燈,衣服,去年弟弟新買沒穿的白色羽絨服。
最後這一句顯然是打算離開時,讓霍蘭英看的。
看到多肉竟然排在第一順位的雷焱,下意識的摸了下放在左邊皮座上的小盆栽,把剛才隨手一扔的達摩兔耳擺端正了些。
擺弄完小盆栽,雷焱自嘲的蹙了下眉,又翻到第二頁:
大伯,我想今天就去K城,我一個同學幫我聯絡了一份工作,在咖啡廳工作,明天要上班。
嗯,咖啡廳是同學親戚開的,他說我可以過去
顯然,第二句話還沒有寫完整。
第三頁:
不是。
大伯,您和嬸孃對我很好,但是我長這麼大還沒出過雄畧山和望月村,我就是想出去看看。
第四頁便是:雷先生,請問,我大伯和嬸孃收了你的錢嗎?
雷焱毫無防備的又吞了口刀片,但這一次他無法生氣,看著白紙上一筆一劃的黑字,讓他突然想起,十五年前小雨無論是畫畫還是寫字也是這麼認真,只不過小雨被綁架時還不到五歲,寫的都是12345的數字,如果他還活著,應該比楚晗寫的字更工整漂亮吧。
一想起莫雨,雷焱有些疲憊的把後背靠在皮椅上看向窗外,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