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第6/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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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弗雷明漢。
·購於曼哈頓的霍勒斯坦鐘錶店。
罪犯在兩個現場都留下了一首詩。
·電腦列印,普通紙張,惠普鐳射印表機墨粉。
·詩歌內容:
蒼穹一輪冷月,
照耀大地寒屍,
預示死亡的來臨,
終結那始於生之初的旅程。
——鐘錶匠
·沒有發現這首詩的資料;可能是兇手自己所寫。
·冷月指的是太陰月——死亡之月。
·口袋裡有六十美元,無錢幣序列號線索;無指紋。
·發現細沙粒,用來遮蓋犯罪痕跡;普通的沙子,新買的。因為他打算重返犯罪現場嗎?
·金屬槓,重八十一磅,有針眼狀穿孔。並非小巷附近建築工地所用。沒有找到其他來源。
·膠帶,普通型別,但切割痕跡異常整齊。各段長度都幾乎相等。
·細沙粒中發現鉈硫酸鹽用作鼠藥。
·含有魚類蛋白的土壤——來自罪犯身上,而非受害者。
·幾乎沒有其他的痕跡。
·棕色纖維,可能來自汽車上的地墊。
其他:
汽車。
·福特探路者車型,車齡三年左右。棕色地墊。棕黃色車身。
·檢查該地區星期一夜間所有停泊車輛的車牌,沒有可疑記錄。
·查詢打擊賣淫部門的娼妓記錄,回覆:可能有目擊者。
·沒有線索。
與霍勒斯坦的詢問記錄
罪犯:
·電子面部識別技術系統合成的鐘表匠照片——四十七八歲至五十剛出頭的年紀,圓臉,雙下巴,大鼻子,非常淡的藍色眼睛。身高六英尺多,體型偏瘦,黑髮,頭髮中等長度,未佩戴珠寶,黑色衣服。無名。
·精通鐘錶,知曉最近拍賣會上售出的鐘表情況,參觀過本市正在舉行的鐘表展覽會。
·曾威脅鐘錶商保持沉默。
·買過十隻時鐘。是否意味著有十名受害者?
·以現金方式購買。
·需要鐘面上有月亮臉和很響的嘀嗒聲。
證據:
·這些時鐘購於霍勒斯坦鐘錶店,位於紐約的熨斗區。
·付給店主的現金上無指紋,錢幣序列號無任何犯罪特徵。錢上沒有痕跡。
·在投幣電話上打過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