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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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受了重傷。他正躺在醫療中心,昏迷不醒。”
萊姆看見薩克斯不再把指甲伸進頭髮裡抓頭皮,而是把注意力都放在貝爾身上。好吧,這裡頭也許沒有什麼陰謀,但萊姆知道她為什麼對這個他們沒時間參與的案子這麼有興趣。而他一點也不喜歡這個原因。“阿米莉亞。”他說,冷冷地看了一眼韋弗醫生牆上的時鐘。
“怎麼了,萊姆?瞭解一下也沒有什麼壞處啊。”她把肩膀上瀑布似的紅髮撩開。
貝爾又瞟了一眼辦公室角落的脊椎骨架。“我們部門人手不足,先生。我們已經盡力了——我所有的同事和其他的人整晚都在外面搜尋。但是,大家既找不到這個人,也找不到瑪麗·貝斯。而埃德,就是那個還在昏迷中的警察,我們認為他很可能看到了那張地圖。地圖上應該標明瞭這個小子可能去的地方。但醫生不知道他什麼時候、甚至會不會醒過來。”他哀求地看著萊姆的眼睛,“如果您願意看看我們找到的證物,給我們一些這小子可能會去哪兒的思路,我們會感激不盡的。我們現在已經無計可施了,急需幫助。”
但萊姆還是不太明白。犯罪專家的工作是分析證物,幫助調查人員確認嫌疑犯身份,然後在庭審時作證。“你知道嫌疑犯是誰,也知道他住在哪兒,你們的檢察官將會有無懈可擊的證物。”即便他們把犯罪現場弄得一團糟——大部分的小鎮警員們經常如此——還是有足夠證物可供他們判重罪。
“不,不。我們不擔心審訊,萊姆先生。而是要在他殺掉那兩個女孩前找到他,至少,要找到莉迪婭。我們認為瑪麗·貝斯很可能已經死了。案發後,我讀了州警察局編印的重大案件調查手冊。那上面說在這種性變態綁架案中,拯救人質的時間通常只有二十四小時,時間一過,人質在綁架者眼中就不是人了,他會毫不猶豫地殺掉他們。”
薩克斯問:“你稱他小子,我是說那個嫌疑犯,他多大了?”
“十六歲。”
“未成年人啊。”
“那只是從法律層面上看是如此而已。”貝爾說,“但他的犯罪履歷比大部分製造麻煩的成年人還要糟糕。”
“你去他家裡查過了嗎?”她問,聽起來彷彿她和林肯已經就這個案子討論過,並且得出了結論一樣。
“父母雙亡。他有養父母。我們去他家搜查過他的房間,沒找到暗道或者日記,什麼也沒有找到。”
鬼才會去,林肯·萊姆想,希望這個人趕緊回到他那個名字念起來都拗口的郡,連同他的麻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