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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无法分清人是了狗,狗是了人。
“赛狗比赛马还好看哩!”“这不是赛狗,是狗撵兔。”圈椅上的软骨人纠正着我的错误,他的身边是无数的看热闹人,一齐敲锣打鼓,鸣放着鞭炮,甚至点燃了火铳,齐声吆喝。我在州城里仍然是个足球迷,我敢说这里的场面绝不亚于球场上来得疯狂,我分明瞧见了一个人脖子上架着他的孩子,孩子一边叫喊一边双手拍打着父亲的头,那头脸红得像喝醉了酒一般自己仍不理会。一个妇女不停地蹦跳着叫喊,两个大奶就上下咕涌,有男人就说:“兔子,兔子,兔子钻到怀里了!众人轰然大笑,而一伙妇女就围了过去一阵捶打,将其赶进了撵兔的风尘中。我终于在混乱中瞧见舅舅了,他和富贵一直在追赶着一只灰毛兔子,人和狗离兔子就只差那么两米左右,每次富贵一下子扑了上去,几乎就扑住兔子后腿了,兔子突然一闪,竟能立即停住,待富贵以惯性扑到在前面去了,它却忽地掉头向反方向跑,急得舅舅脱下一只鞋就掷去,鞋是砸在了兔子的身上,兔子跳起来,重重地落下,又爬起来往西跑,而西边撵兔的狗又撵了来,兔子就斜着向我们这边跑来,两条细狗又是只差那么两米了,可还是撵不上。我们直喊加油加油,舅舅距我们这边近,硬是撵不上兔子,似乎有些恼了,他坐了下来,他的脚上已没有了鞋,顺手从地上捡起一粒石子,那么一甩,兔子应声翻了个身,四蹄在空中乱舞,翻起来又跑,但跑了两步不动了,两条细狗同时扑过去。围观的人群天摇地动地欢呼了,欢呼的还为着两条细狗一个咬着兔子的后腿一个咬着兔子的前腿互不松口,最后将兔子撕扯成了两截,噔噔噔地叼着过来让软骨人收取了。我蹲下身抚摸细狗,细狗皮毛光滑得如黑绸缎,我说:”都有功,都有功!“它们仅有的那一寸长的尾骨在动着,汪汪地叫。
狗撵兔足足持续了六个小时,待七里方圆的荒草乱石中再也没有野兔,尘埃落定,人和狗安歇了。围猎一共收获了五只野兔,五只野兔交给了舅舅的那位软骨症队友,他抄起刀每个兔子剁三下,剁了三节,分别扔给细狗们吃了,然后一声呼啸众人胜利回村。
我跟着舅舅,舅舅像个土人似的,满头满脸的汗水道,鞋是无法捡回的,就赤着脚。他说怎么样,过瘾不?我说:就这样回去呀,这就完了吗?舅舅说:可不就完了。你如果愿意,咱们多停留一天,明日去下河川场地来一场。我当然不同意,但我不明白的是狗撵兔的场面壮观是壮观,可如小儿游戏么,难道大人们出那么大的力气,流那么多汗水,就是为了一场毫无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