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偶遇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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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郊區的公路上,只有少數神色匆匆的人會與陸雲擦肩而過。
他們的胸前大部分都彆著一個由麥穗環繞的緊握雙手組成的銅色徽章,那是互助協會的標誌,其他郊區的住民除了上下班,基本不會在公路久留。
因為公路不受組織管轄,所以許多犯罪者和違反組織規章的人會逃竄到公路上,尋找去往漂流區的路。
那些能在漂流區裡尋得一席之地的人倒還好,如果不能,那為了生存,他們很可能會在公路上尋找一名倒黴的受害者,將他的錢財與性命一起奪走。
當然了,以太公司和互助協會的人員他們是不敢惹的,先不說背後所屬勢力,打不打得過還是個問題。
熟悉的風景開始變化,陸雲知道自己已經來到了o(15)區2號街,一個雖然陸雲在學校時來過,但仍不熟悉的地方。
由於居住區是環形的結構,越外層的面積就越大,所以越往外,要徹底熟悉就越困難。
他記得管轄這片街區的組織是“快樂之家”,陸雲不太清楚他們的規章,但基本每次經過這裡他都能聽到此起彼伏的笑聲,應該算是不錯的組織。
陸雲看向公路的兩邊,有幾個孩子在正在玩耍,似乎是在比誰站在公路上的時間長。
這不禁讓陸雲有些懷念,小時候他也經常和自己的朋友們玩這樣的遊戲。
在郊區,12歲以下的孩子走在公路上是非常危險的,有些犯罪團伙很中意他們,甚至在互助協會發布了相關的懸賞。
那數額高到甚至有人會闖入有組織管轄的街道住宅搶人。
當然了,那都是t區之後的南區才會發生的,t區之前的北區生活雖然不比市區,但還不至於讓人這麼鋌而走險。
到了o(15)區與p(16)區的交界,陸雲眉毛一挑,他看到了一個不該出現在這裡的存在。
在比陸雲居住的n(14)區還要破敗許多的p(16)區地界,他竟然看到了一個市區人。
雖然郊區和市區人的區別不會直接寫在臉上,但實際情況也差不太多,就像沒人會搞錯東方人和西方人一樣。
那個市區人個子要比陸雲矮一個頭,面板很白,扎著一根栗色的馬尾,男款的黑白運動服陸雲一看就知道是自己穿不起的高階貨。
由於是背對著他,陸雲還不清楚他長什麼樣,只知道那人在四處觀察,偶爾還會蹲下來望著長滿苔蘚的角落,全然不顧周圍仇視的目光。
郊區對市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