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電影劇組光頭神探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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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日報》,全都算是大平臺。
三方報紙的日銷量都在十萬以上出頭,明面上三方是相互追趕香江報業龍頭地位,實際上這裡面除了明報是實打實的銷量,《星島日報》《東方日報》都各有缺陷。
前文說了《東方日報》的後臺老闆馬氏兄弟搞這個報紙的最大目地是為了洗黑錢,所以可以花樣百出的提高稿費,報紙銷量更是有可能自賣自買,水份極大,底子又骯髒,王莫尊不可能過去連載《誅仙》。
而《星島日報》更像是香江狗仔隊的大本營,無數香江名人藝人明星的八卦緋聞之事基本都有它的影子,找到黑料就暴,找不到黑料可以瞎編後加上‘疑似’‘可能’的不確定字眼再暴料,這就是《星島日報》。
《誅仙》是一本正統的修真小說,也是一本修真皮戀愛骨的純愛小說,放進《星島日報》連載,受眾必然也不多。
如果王莫尊文抄的是穿越小說鼻祖《尋秦記》或許放在《星島日報》很適合,原因很簡單,早期的連載版《尋秦記》故事情節有許多‘擦邊開車’劇情描寫,放在後世的起點平臺裡卻是必然被舉報404的那種,《尋秦記》的作者黃大師,人如其如,早期作品劇情有不少確實都挺黃的。
最終王莫尊簽了誅仙在明報上連載的合約,他並沒有取什麼筆名,直接用了本名王莫尊,隨後帶著劉耀星瀟灑離去。
時間在不知不覺間過去了一週,明報上開始連載《誅仙》已經過去五天,才剛引起一點波浪,卻還並不大,只因為明報小說版面的連載版面是有限的,每天只留出兩千字給《誅仙》。
要知道金老的連載武俠小說時每天才連載1000到1400字左右,而王莫尊的誅仙章節卻是按照後世網文的每章2000字,五天過去,他的《誅仙》劇情發展才更新到第五章而已。
五章小說,除非有粉絲基礎的大神作者,不然任何小說不管是不是神作都不可能引起太大波浪。
話雖如此,《誅仙》的勢在有心人眼裡,特別是同行人眼裡卻是引起了警惕,他們是第一線的識貨人,香江文學界越是頂級的作者,越是能感受到誅仙的魅力,敏感的發覺由《誅仙》引發的小說界大地震!
——這是一個新的流派啊!
一個暗流正在明報之下暗暗匯聚著,然而《誅仙》雖是神作,卻也需要時間來發育,至少也需要一個月以上的醞釀後才能真正起勢。
而我們的當事人王莫尊,在一次性給出十萬存稿後就不管這些了,原因很簡單,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