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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
黎青執的心情無比激動,然後又暈了。
與此同時,原主的記憶也出現在他的腦海裡。
這具身體的原主,真名叫李直,是前盂縣縣令李兆的兒子。
李兆家境並不好,好不容易才考上舉人,當了一個窮縣的縣令。
當上縣令之後,他要請師爺幫他做事,要給上司送禮,雖然妻子孃家有錢,但日子依然過得不怎麼樣,原主在盂縣時,也當不成大少爺,很多事情都要親力親為。
李兆和妻子一共生了三兒兩女,原主是次子。
他沒有讀書的天分,就在認了字之後,跟著李兆身邊的師爺學著做一些刑名錢穀方面的雜事。
他打算在學會後,先給自己的父親幫忙,將來再去別的縣令手底下做事,也算是個不錯的營生。
結果原主剛學了一年,就遇上堯河水災,整個盂縣被淹沒,無數人被淹死……
原主跟著父親和師爺到處跑,努力賑災,正忙著,他的父親突然因為貪汙了朝廷數十萬兩賑災銀兩被抓。
之後,李家還被滿門抄斬。
原主知道自己父親絕對沒有貪汙賑災銀兩,更何況,上面分到他父親手裡的銀兩,加起來都沒有十萬兩。
但那個欽差,偏就這麼判了案子!
原主自幼是個活絡的,意識到不對之後就跑了,因而李家其他人被抓的時候,他逃過一劫。
當時堯河水災禍害了好幾個縣,到處都是流民,原主混在其中,倒也沒有被發現,然後,十七歲的原主,就這麼一路逃到了江南,來到廟前村。
原主也想為家人報仇,但他一個十七八歲的少年,哪有這個本事?到後來他就只想著活下去了。
原主雖然讀書不成,但為人圓滑嘴皮子很利落,再加上他以前沒少跟著自己父親的師爺幹實事,懂不少事情……來到廟前村之後,他就找上了廟前村娶不上媳婦的老光棍黎老根,說對方像他死去的父親……
一番折騰之後,黎老根認了他當兒子,他也改名換姓,成了廟前村的人。
黎老根會願意認原主當兒子,主要是因為黎家很窮。
因為黎老根沒成親沒孩子,黎老根的父母還把黎家僅剩的那點子家底,全給了黎老根那個有兒子的弟弟。
黎老根忙活了半輩子,啥也沒落下,他那個侄子對他還不好……原主買了兩畝地蓋了兩間小屋自帶家產要認他做爹,他怎麼可能不同意?
原主在廟前村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