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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曼頤此前對遊小姐的瞭解只來自二媽,對她婚事的瞭解也只來自二媽。傳聞中的遊小姐第一次被退婚是因為臉上的胎記,第二次被退婚是因為男方與真愛私奔。
而真正認識遊小姐後,於曼頤則瞭解到這兩件事裡更細節的部分——
例如那位少爺雖說的確嫌棄遊小姐的胎記,但他更看不上的是遊家囚禁姨太的做派。例如那位賬房雖說的確與大小姐私奔,但當真將賬房逼得破釜沉舟的是遊家盛氣凌人的姿態。
總之,遊小姐嫁不出去這事,和遊小姐本人並無半分關係,遊家造孽,罪責全落到她身上,最終還要頂一個“棄婦”之名,在家中受盡白眼。
於曼頤到這時才明白,所有關於遊小姐的傳言最終都是出自遊家之口,而遊小姐本人在這件事裡卻是噤聲的,寂靜的。反正她吃遊家的飯長大,說不得遊家半句不好。況且即便她說了,也無人傾聽。
這樣的話聽久了,遊小姐也逐漸相信了自己的處境。在掃盲課上與於曼頤相熟後,她屢次語重心長地提醒於曼頤,既然她已經有了訂婚的夫婿,那就一定要使出渾身解數將對方抓緊,伏低做小,儘量示好,千萬不要像她一樣,一次嫁不出去,次次嫁不出去,最終只能淪為鄉人口中的談資,父母甩不脫的累贅和恥辱。
“遊姐姐,你不要這樣說,”於曼頤那天勸她,“你脾氣這樣好,又聰明,教什麼都一點就通,你一定會碰到更合適的夫婿的。”
“碰不著了,”遊小姐搖搖頭,說自己嫁不出去的口吻比她父母都篤定,“媒人聽著是我都推辭,鄉里現在早就將我傳成滿臉胎記的醜八怪,嚇得兩個男人一個退婚,一個和別人私奔……沒人再能和我說親。”
遊小姐根本不醜,她只是在婚嫁上運氣不好,而一個女人在婚嫁上運氣不好,在這個年代就被判了死刑。
於曼頤不知如何勸她,想了很久,最終的主意竟然是拿一份宋麒他們出版的報紙帶去學堂,和她說:
“遊姐姐,你看這頭版的連載故事,講的就很有意思。你說親不成也未必就得孤獨終老,這世上談婚論嫁還有一種可能,叫自由戀愛。”
遊小姐那日聽於曼頤說話的神情像在聽天方夜譚,尤其是當她說到“相識相遇全憑天賜機緣”,而戀愛則是“一種體驗,一個過程”,嚇得急忙掩住她的嘴,急忙阻攔道:
“曼頤,你可不要瞎說,更別聽這些外面的報紙蠱惑。你看看這十里八鄉的女兒們,誰不是等父母之命?又有誰是你說的‘自由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