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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銘那去的。
安排完工作,許傑又去附近打聽了一圈。回來告訴他們,這地方三十年前是個荒塘,後來被填了,所以這把槍極有可能是偷槍之人丟棄在此地的。
聽到這話,賀報喜補充道:“啊,對,我當年埋屍體的時候,那邊還有條河溝,剛到這的時候沒看見河溝,我以為記錯了地方。”
林冬冷睨了他一眼,沒說話。賀報喜記憶力驚人,二十年前的“大狗”,到現在他還能記得對方的詳細容貌特徵,有這腦子,幹什麼綁票勒索啊?幹正事不照樣發財?事實證明賀報喜確實挺有頭腦,有了那二百萬啟動資金,憑藉敏銳的商業嗅覺和殺人犯的膽量,這些年生意做的是風生水起,個人資產已超過五千萬。鎮上的女友只是他眾多相好中的一個,房子寫對方的名字是因為他不敢冒險進行網路認證。他自己都說,若非無父無母早早退學混跡社會,怎麼著也能讀個博士。
至於賀報喜的生意,一直做的就是這種收賊贓的買賣。他熟悉,亦有門路,手裡還有大把的現金。當初勒索富家所得的錢財,全都被他拿來換成賊贓,再倒手賣出去,裡外裡,最低一倍的利潤。賺到錢就找個女朋友,給對方買套房,再把房子抵押出去套現,繼續倒買倒賣。這樣女人有了,錢有了,落腳的地方也有了。他一共買了二十多套房子,分散在十餘個省市,各地來回跑,從不在同一個地方連續待超過一個月以上,儘可能避免被越來越嚴格的外來人口管理制度發現。
這次故地重遊是因為年初他生了一場大病,血管裡打了仨支架,出院後琢磨著得做點什麼來彌補一下過去所犯的罪孽。思來想去,決定讓真正的柴群落葉歸根入土為安。結果還沒來得及選個風水寶地埋骨灰,就被自己那不爭氣的“侄子”給出賣了。怕死的原因是,他有八個孩子,最小的才兩歲,十分期望能活到看到孩子們長大成人的時候。
迄今為止,沒有一個女人知道,自己的男人是個風流情種兼公安部通緝的殺人犯。他對她們還算說得過去,每個家庭按月固定支付生活費,沒孩子的五千,有孩子的一萬。一個月光撫養費得幹出去十幾萬,對於絕大多數男人來說並不是件容易事,不以此為執念還真難以堅持下去。賀報喜自己也承認,當初謀財害命為的就是能多找幾個女人,享受這種到處有後宮、自己宛如皇上似的生活狀態。只是現在一切皆成雲煙,他就算不死,也得在監獄裡度過餘生。
挖掘工作臨近尾聲時,唐喆學到了。聽姑娘們傾訴了一整天那幾個兔崽子的惡劣行徑,他現在腦子裡滿是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