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你也配搞我?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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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薛學仁咄咄逼人的氣勢,王浩東心裡罵了句臭女人。
這事想必是薛靜講的。
當初學校確實給他做過一次記過處置,但後來撤銷了,並沒有記錄在檔案裡。
而薛學仁此時此刻提了出來,想都不用想是薛靜在背後落井下石。
王浩東沒有絲毫慌亂。
掛著自信的笑容:“我不否認我曾經確實被記過一次,領導既然知道這件事,想必也奇怪為什麼我檔案裡沒有顯示吧。”
另外一考官笑道:“請講明。”
王浩東點頭,如實講述。
他在學校的時候,成績一直是頂級,機緣巧合之下,一個長洲警方的學長經常會帶著他參與一些疑難案件的分析。
他表現非常好,協助警方破獲過幾起大案。
其中有一個案子,是殺人案。
王浩東抽絲剝繭,找到了這個嫌疑人。
於是他就獨自一人去見了嫌疑人,併成功勸說他自首。
當時學校知道這事後,認為他這樣做嚴重破壞了紀律,更何況他還不是警方的人,所以馬上給了他一個記過。
沒過幾天,警方送過來了一面錦旗,原來當時如果不是王浩東上門勸說的話,搞不好他們要有重大傷亡。
這個嫌疑犯在家裡製作了土槍,土雷等等。
就這樣,學校取消了他的記過處分。
薛靜只知道他記過的事實,卻不知道後來警方送了一面錦旗到學校。
所以王浩東一解釋,薛學仁臉上像是被人給了一巴掌。
本來想抓著這事讓王浩東慌亂,在面試當中語無倫次,接著有理由給一個最低分。
沒成想,反而還給了王浩東一個表現的機會。
一個考官繼續問:“剛你說,你是用情說動了那人自首。”
“我想請問下,對於情和法,你如何區分,如果你真成了一名刑警,執法過程中如何平衡。”
王浩東不緊不慢的回答:“法無情,人有情。”
“就拿這個殺人犯來說,他最終的結果肯定是死刑,但我們不能單純的給他一個死刑了事。”
“應該要分析他為何要殺人,搞明白後向社會公佈案情,這樣能警醒世人。”
“我認為每一次執法,其實就在普法,法律只是底線,能用情解決的事,就用情去解決。”
“老百姓平常生活很累,感受的是冰冷殘酷的生存壓力,我們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