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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不會很多:我們兩人並非好像還是一對情侶似的,婚姻早已變成了友誼。稍稍過上一段時間後,友誼會像從前一樣繼續下去。
我頓時有了一種解脫和快樂的感覺。我再也不去擔心你了,穿過公共草坪時我這麼對天主說,不管你是存在還是不存在,不管你是否會再給莫里斯第二次機會,也不管這一切是否都是我的憑空想象。也許這是我為他要求的第二次機會。我要讓他快樂,這是我的第二個誓言,天主,你要是能夠阻止我的話就阻止我,你要是能夠阻止我的話就阻止我。
我上樓到自己的房間裡去給亨利寫信。“心愛的亨利……”我寫道,但這聽上去很虛偽。“最親愛的”則是一句謊言,所以得用一個像是稱呼熟人用的稱呼:“親愛的亨利……”於是我這樣寫道:“親愛的亨利,恐怕這對你來說會是一個不小的打擊,但在過去的五年裡,我一直愛著莫里斯·本德里克斯。我們有兩年時間沒有見面,也沒有通訊,但是沒有用。沒有他我無法快樂地生活,所以我走了。我知道很長一段時間以來,自己沒有怎麼盡到一個做妻子的本分,而且自一九四四年六月以後,我也完全沒有能做一個情人,所以我周圍的每個人過得都不好。我一度以為自己可以讓這份戀情就這麼維繫著,相信它會慢慢地、以大家都滿意的方式結束,然而事情的發展卻並非如此。我比一九三九年時更愛莫里斯。我想自己一直太過幼稚,但是現在我意識到:一個人遲早要作出選擇,不然就會把各方面的事情都弄糟。再見了,天主保佑你。”我重重地劃掉了“天主保佑你”這一句,讓它看不出來。這句話聽上去有點自以為是的味道,說到底,亨利並不信天主。接下來我想寫上“愛你的”,但這個詞兒聽起來不太合適,儘管我知道它是真實的。我的確是在以自己拙劣的方式愛著亨利。
我把信裝進信封,在上面寫上“純粹私函”的字樣。我想這樣可以提醒亨利,讓他別當著別人的面拆開信——因為他可能會領朋友到家裡來,而我不想讓他的自尊心受到傷害。我拖出箱子,開始裝東西,爾後又突然想到:我把信放到哪兒去了?信我馬上就找到了,但轉念又想:萬一匆忙之中我忘了把它放到門廳裡,而亨利等我回家左等右等等不到怎麼辦?於是我又拿著信下樓,把它放在門廳裡。我的行裝差不多快收拾完了——只有一件晚禮服需要疊起來,亨利還要再過半小時才會到家。
我剛把信放到門廳桌上下午送到的郵件的最上面,就聽到了鑰匙開門的聲音。我趕忙把信又抓了起來,我不知道自己為何這樣做。隨後亨利進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