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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耀有些好奇。
曹玲兒掩上門,坐在林耀對面低聲說:“我思來想去,除了賣店賣房,就只有一個辦法能幫我父母還上那筆賭債,找到大荒山裡的參王。”
“參王?”林耀眉頭緊鎖,“那不是大荒山裡的傳說麼?”
傳說大荒山裡有一株百年參王,有起死人藥白骨的神奇功效,在過去這些年吸引了無數人進山尋找,但無一例外不是空手而歸,隨著時間推移,最近兩年已經沒人談及此事了。
曹玲兒搖了搖頭,“那不是傳說,是真的。我甚至知道參王長在什麼地方。”
林耀大吃一驚,“有這事?你怎麼不早說?不是,姐,你既然知道參王在哪,為什麼不把它挖出來?”
曹玲兒苦笑一聲,“要是那麼好挖,我早就挖了,還用你說?且不說那參王長在懸崖峭壁上,就是周圍那些野獸也不好對付,我也是機緣巧合才見到參王的。這事說來話長,以後有機會了再慢慢跟你說。”
林耀一挑眉,“大荒山應該沒有大型猛獸才是。”
曹玲兒道:“我其實也沒正眼瞧見那是什麼野獸,反正體積不小,比狼狗都要大一圈,眼睛綠油油的,當時我嚇壞了,扭頭就跑,鞋都跑丟了一隻。”
林耀眉頭緊鎖,“野獸再厲害也是獸,比不得我們人類的智慧,總有辦法對付它們,這個暫且不提。退一萬步說,假設咱倆順利挖到參王,你打算把它給牛雄?”
“你當我傻啊!那可是參王,比同等重量的黃金要貴百倍,我當然不會給他。可有了它,我們就有退路了,實在不行,我把店一賣,咱們去別的城市生活不就行了?”
林耀心中很是感動,握住曹玲兒的小手,“姐,想不到你的未來規劃裡有我。好,既然如此,那我就捨命陪君子,明天陪你去一趟大荒山挖參!”
曹玲兒用力點點頭,正待說些什麼,收銀員突然喊道:“老闆娘,你爸媽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