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陳宜燊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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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邵樹德胃口沒那麼大,吞了綏州折馬山氏、銀州折遇氏、悉利氏就夠了。野利部,是彌猴之後,死後要魂歸雪山,不能被漢人就這麼吞吃了。
野利遇略等人吃完飯後便回了大營。幕府司倉判官陳宜燊又遣人知會,讓他們明日上午去城內領一萬斛軍糧。
晚唐規矩,在營出操,或出征在外時,一天吃三頓,一頓兩個胡餅,單個胡餅用面半升,一人一天就是三升面的口糧,還算可以。北宋那會,即便出征在外,軍士們一人一天也就兩升口糧,不知道怎麼夠吃的。
義從軍六千人,一萬斛軍糧差不多夠他們食用接近兩個月吧。再加上出征時自己帶的一些乾糧或牛羊,吃兩個月以上不成問題。
按照陳判官給出的軍糧數目,大帥這是隻準備打兩個月啊?或者一個月後,夏州方面再運輸糧草過來?還是因糧於敵,直接吃拓跋思恭家的牛羊?畢竟人家沒法把所有牲畜都趕到宥州城裡去嘛。
還是讓拓跋思恭“請客”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