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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河存在殺人意圖。在法庭的允許下對死者的孩子進行DNA鑑定,最終證明,孩子不是藍河的,而是死者親生孩子。”
“那怎麼和藍河長的……”
藍清雅嘆口氣道:“死者是藍河的同父異母的兄弟。他們爭執也不是因為一個女人。而是因為死者從小就和母親來到加拿大生活。藍河父親對他們不聞不問。他們不理解,藍河父親一直在進步。他們曝光,會終止藍河父親的政治生涯。藍河比較善良,自己女朋友去加拿大留學,就託弟弟照顧她,結果照顧出感情。藍河也很大方,並不計較。”
“那藍河也不算是獨苗吧。”李起笑。
“死者小孩得了早衰病。他們爭端就在死者要求藍河和其父親拿出錢來救治小孩。實際上,我們已經盡力了,這病沒辦法治的。通常十三歲就會死去,最多到二十歲。”
早衰病每八百萬兒童就一位病例,是遺傳病中的一種。李起點頭:“是母親還是父親?”
“是母親遺傳。”藍清雅道:“這種病只要申報,可以享受全額免費的醫療。還會有各種醫藥研究所願意免費特殊治療。死者其實就是要錢。”
看吧,家家有本難唸的經。豪門的恩怨特別多。錢、血緣、私生子等等都是產生恩怨的根源。李起基本明白道:“我唯一不明白就是,為什麼和我說這些?”
“我想請你去加拿大保護盧妮,直到她上庭。”藍清雅道:“第一位目擊者,是在蕭楚楚帶領三名保鏢的情況下遇害。盧妮是我們最後的希望。”
美國和加拿大的司法制度類似,加拿大證人的證詞是一回事。要證詞生效,還必須上庭,接受辯護律師或者檢方的質詢。同時辯護律師和檢方會先拿到這份證詞和證人出庭的順序,他們會透過自己辦法調查這位證人證詞的真實性,以便在法庭上直接提出質疑。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只在警局做口供,而沒有在法庭上做證人,他的口供會被辯護律師律師或者監控方提出質疑,質疑口供錄製的客觀性。法庭按照規矩會告誡陪審團不將此證據採納。
這邊還有一種嫌疑人口供。比如嫌疑人在警局交代自己殺人的事實。上庭後可以翻供。但檢方會對嫌疑人交代的殺人細節和法證比對。這個口供是會被法庭參考的。為什麼承認自己殺人?如果說自己被刑訊逼供,那檢方就會提供錄影資料。正因為這樣,也有了誘供的說法,誘供獲得的口供是不成立的。也因為這樣誕生了經典的米蘭達規則。
李起很遺憾道:“對不起藍女士,加拿大我不熟悉,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