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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召開記者釋出會。
案件一:
非法入侵私人住宅行為,歹徒動機明顯,為的是21噸...9噸白銀。
警察不管張景為什麼能預知埋伏,也不管用什麼武器殺死歹徒,宣佈不起訴,根據堡壘法,對於入侵者,主人擁有無限自衛權。
案件二:
非法持有自動步槍,屬於違法行為,張景將被提起訴訟。
持有非法武器罪名可大可小,張景和沈明明已經對好口供。
槍是撿來的,認錯態度真誠,願意接受罰款。
如果這樣還要坐牢,那就花大價錢保釋,反正立國兩百多年以來,富人坐牢機率不到窮人千分之一。
死刑更少,少之又少。
這是明擺著的事情,律法是富人制定的,制定很多很多很多法律。
無數律法,表面單看每一條好似都很公平,其實還有其它律法影響它,前提條件再設前提條件,等等儲如此類,普通人根本弄不懂。
有錢人也不懂,但他們可以花費高價僱傭優秀律師,幫他們逃脫罪責。
比如張景,非法持有自動步槍而已,非法持有大炮又何妨?
私人可以買炮,前提是不能太先進,界線有點模糊。
區別類似普通步槍和自動步槍,閹割射速和射程,還有比較嚴的登記制度。
待機會合適,張景決定買兩蹲古董火炮放酒莊和馬場內鎮宅,鎮殺一切鬼魅魍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