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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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就緒,只待春風。 “不如,由你先開啟 律法 瑪麗蘇, 這詞據說起源於同人小說圈,後來一位外國作家寫了一本以arry sue為主角的同人文小說而廣為流傳。(註釋1) 而瑪麗蘇小說的最核心的特點是,“人人都愛我”, 男主男配甚至是反派,除了惡毒女配, 沒人不愛女主, 誇張點說可以認為是女主中心論。 這種型別的小說儘管在後來被許多讀者詬病, 認為太過誇張不現實,還直白淺薄,沒有內涵。 然而實際上卻是, 大部分的女性小說,無論是什麼題材,披著什麼皮,核心都有“瑪麗蘇”特質。 關鍵點在於,作者駕馭文字的能力, 若駕馭得好,再蘇讀者都不覺得“蘇”, 只有瘋狂追更打call的份。 鬱格桑認為, 寫瑪麗蘇型別小說,是最適合的推出女性向文學概念的。 而瑪麗蘇,又分為“平凡蘇”和“完美蘇”, 像“完美”蘇,顧名思義, 就是指女主非常完美, 幾乎是現實完全不可能出現的人物, 比如那位外國作家寫的“arry sue”,就屬於“完美蘇”女主。 “平凡蘇”, 也很好理解,就是女主即使平平無奇,但依舊能做到人見人愛,像這種“平凡蘇”女主後世也有很多,它比起“完美蘇”,會比較容易得到讀者嘲諷,認為這樣平凡的女主,不可能得到那麼多青睞。(註釋2) 但不管哪種“蘇”,用四個詞概括都可以,那就是“文好可破”。 不過鬱格桑本人比較喜歡“完美蘇”女主,所以她沒有怎麼猶豫就確定了女主型別,至於如何搭配題材——有什麼比拯救世界完美蘇女主更蘇的麼? 十月份,就在鬱格桑“閉關”進行新文創作的時候,國家頒佈了一條新律法,該律法直接讓完結的《修仙長老》再次爆火。 原因是,這條律法規定,出自對作者著作權的保護,未經作者本人同意,其他人不得擅自挪用、借用甚至照搬書籍內容進行商業活動 為了讓大眾更加清晰直白理解這條法律規定,官報公佈這條法律的時候,小編還在下方做註釋,拿《修仙長老》來舉例,像孔雪亭這樣未經作者同意,直接按照《修仙長老》裡麵人物主角建造的農莊建造現實農莊,幾乎一比一還原小說內容,就屬於不合法行為。 此條律法一頒佈,全國都有些轟動。 “這算不算是為了一本小說頒佈一條律法?” ”天啊《修仙長老》得多厲害啊,能讓官方來修改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