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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餘糧,可解農民燃眉之急;秋後收回利息,可增王朝國庫之資。這難道不是公私兩利皆大歡喜?簡直就堪稱利國利民。
更何況還有實踐經驗作為證明。一位名叫李參的地方官在陝西任職時就試行過,王安石本人在鄞縣也試行過,結果都是農民有飯吃,國庫有餘糧,好評如潮。<small>[67]</small>
再看免役法。
免役法是針對差役法的改革。差役也叫力役、徭役或者公役,其實就是義務勞動。這是錢糧以外的徵收,本意可能是為了彌補低稅制的不足,也可能是考慮到民眾出不起那麼多錢糧,便讓他們到官府當差服務,以勞力代稅費。
但是這樣一來,為了保證國家機器的運轉,民眾就不但要出錢而且要出力,實在是不堪重負。事實上,宋代力役的種類也實在太多。有保管公物之役,有督收賦稅之役,有追捕盜賊之役,有傳遞命令之役,不勝列舉。這麼多的差使如果都由地主和農民承擔,請問那地還種不種了?
攤派也不公平。當時,北宋政府將民眾按照財產的多少分為九等,下五等一律免役。表面上看,這當然是照顧到了弱勢群體。然而實際上享有特權的,還包括官員家庭、寺廟僧侶、城市居民、行商坐賈和單身男女。也就是說,帝國境內數量可觀的家庭和人口,其實都是免於差役的。
這樣一來,所有的差役,便都落在了中下層地主和富農的頭上。結果是什麼呢?是為了規避重役,他們不敢擴大生產規模,不敢增加家庭人口,甚至寧可做單身漢,還有人淪為盜賊。這對於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當然都十分不利,因此就連歐陽修和司馬光等人也認為非改不可。<small>[68]</small>
只不過,這些人只是嚷嚷,拿不出辦法。
王安石卻有改革方案,辦法是改派役為僱役,也就是讓民眾將其應服之役摺合成“免役錢”交給官府,由官府僱人當差。原來不服役的官戶和寺觀則出一半,叫助役錢。如果用現代語言來表述,大約可以稱之為“差役貨幣化”。
貨幣化的好處很明顯。第一,農家出錢不出力,不耽誤生產;第二,所有人一律出錢,比較公道;第三,忙不過來的人騰出了時間,社會上的閒散人員則多了一條生路,兩全其美;第四,以僱役代派役更便於實現差役專業化,有利於提高行政效率。在不能徹底免除力役的前提下,應該說這是最不壞的選擇,我們也不得不驚歎王安石觀念的超前。
所以,後來司馬光廢除免役法,恢復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