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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土匪一般也不太殺人,平日裡劫道也好,下山借糧也好,基本上是以勢壓人,也就是憑著人多恐嚇,搶劫糧食與錢財,劫道一般是三成,借糧就不好說了。
如果是大的山頭,還會有商隊固定送上誼呈,也就是買路財。
真的那種不講究的直接壞人性命的當然也有,但是不太多,不然哪裡還有那麼多的商賈?沒有商賈哪裡又能養得起天下那麼多的盜匪了。
甚至有些地方山賊和山民都沒有明顯的界限~
所以一般山賊土匪,和商賈,和官吏,和地方豪右都是有來往的。
這也是梁山做大之後,梁山周邊富戶豪右送節禮的緣由,這都是有傳統的。
之所以交代這個,是因為梁山這股山賊水匪不一樣,從一開始就不一樣。
他是殺人的,還是殺當地土豪大戶,這其實是打破了做山賊的規矩,所以梁山在綠林中一直就是異類。
作為登州知州的陳宴,一時竟然找不到合適的人去長島傳話?
或許如今也不能按照一般的山賊水匪去處理了,幾十萬百姓,總是能組織個數萬人馬的,如今既然能打到讓高麗派出使節“告狀”,自然不能按照一般規格處理~
······
陳宴在七月初三,也就是王燁羅州城外大戰的那日下午,遇到的這檔子事。
然後在七月初四,陳宴才召集登州通判王師中幷州府親近佐吏三二心腹,商議這突然來的高麗使節處理。
發給朝廷的奏疏總是要好好組織語言的嘛。
至於為什麼商量這麼機密的事,還要帶著二把手通判,實在也是沒辦法。
知州發出州一級行文,必須要有通判簽署才能生效,這通判就是牽掣知州的權力的二把手,而且如果沒有意外,一般也是下一任的知州。
尤其登州不同於一般州郡,一來窮困,人口也不多,不用防著知州造反;二來也是海防重鎮,和高麗,日本,遼國甚至新出現的女真的接觸,很多都是要由登州來完成。所以此處的知州和通判輪換的就沒有他處厲害,通判升知州,或者他處調任知州,但是原通判留任都是有可能的。
反正大略是要保證核心領導班子成員不能大動的。
而眼前的王師中也是個能人,政和元年,由遼入宋,原本是官家帶在身邊諮詢北邊事的。
今年發出來做了通判,大概就是為了做登州知州做準備的,應該身上還有朝廷的其他安排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