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赴京!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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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瞅紀白。
“發生什麼事情了,說來聽聽。”
紀白嘿嘿一笑。
“嘿,您老火眼真睛,明察秋毫·········”
“說重點!”
“我家小白在路上碰見有個人虐待··········”
紀白將事情娓娓道來。
隨後越說越氣憤:
“我在想,諸如像腕力這樣的智慧生命,它們有權利受到保護,它們也會有喜怒哀樂,它們難道天生就要被這些人渣欺負?毫不客氣地講,它們都是我的孩子啊!········所以我才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立了法,能夠更好的保護它們。”
紀白說著說著紅了眼眶。
這一點倒沒有作假,他真的對精靈們傾注了太多心血。
大長老緩緩開口:
“我懂你的意思了。但我還是想以我非專業水準的人類學知識告訴你幾點:
第一:人的權利是基於他們的理性和自由。
人有理性,能夠區分是非,判斷善惡,制定規則,遵守契約,承擔責任,追求幸福。人也有自由,能夠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表達自己的意見,參與社會的決策,反抗不公正的權力,創造文化和藝術。
因此,人的權利是一種保障他們的理性和自由的方式,讓他們能夠實現自己的價值和尊嚴。這種權利是與他們的能力和責任相關的,而不是與他們的利益或感受相關的。
第二:人的權利是一種法律概念。
人的權利不僅僅是一種道德觀點,也是一種法律制度,它建立了人與人,人與國家,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關係和義務。
人的權利主張,人作為法律主體,都應該享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保護。這種主張基於一種普遍的法律原則,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知道你能不能聽懂,反正總結起來就是:人有情感,人類的權利不是神授,而是人類自己建立國家、締造社會所獲得的。”
“所以,人的權利是高於一切的········”
紀白直接開口反駁:
“大長老,我冒犯了:
先說第一點,人有情感。這一點站在基因生物的立場上,我不同意。
基因生物和我們一樣,都有能力感受痛苦、快樂、恐懼、沮喪等情感。它們也有自己的需要和偏好,比如食物、水、空間、社交、自由等。
因此,基因生物的權利是一種保護它們的利益和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