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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緊過來阻攔,自然他的行動是粗魯的,伸出長戟一格,把她打倒在地上,接著搶上兩步,一伸手便去抓她的頭髮。
“止!”皇帝喊著,等那校尉住了手,他向驂乘的張釋之說道:“一個小女子,何來非直訴於我不可的冤枉?廷尉鞫獄,叫我不能放心。”
耿直的張釋之答道:“陛下莫輕下斷語!民女鳴冤,究為何事,絲毫不知;或者不關廷尉之事。請先察閱書狀。”
“不錯,你把她帶來!”
於是張釋之徐步走向她面前問道:“你叫什麼名字?”
“民女淳于緹縈。”
“何事鳴冤?”
“一言難盡,民女請人寫在上呈天子的書狀上。請垂察。”說著把木簡呈了上去。
張釋之不接,“上呈天子的書狀,我不便先看。”他說,“我可以帶你去謁見天子。只是我的職責所在,不能不問你一句話,我怎麼能相信你只是鳴冤,不是刺客?”
“願受搜檢。”
“你一個及笄女子,當街卸衣搜檢,成何體統?”
“既如此,”緹縈略想一想答道,“願受縛於乘輿之前。”
“好,好!”張釋之笑道:“你跟我來吧!”
為了表明不是刺客,也為了聳動觀感,緹縈並不起身,高捧木簡,膝行而前,地上的砂礫,很快地把她的兩個膝蓋磨破了,一路滲出血漬。仁慈的皇帝看在眼裡,大為不忍。
膝行到車前十步左右,緹縈停了下來,放下木簡,俯伏在地,哀切切地高聲說道:“民女淳于緹縈,願乞天恩,為父贖罪。”
皇帝一聽這話,心想:不對啊!剛才是高呼冤枉,此刻又說為父贖罪。究竟認罪呢還是不認罪。於是,做個手勢,近侍郎官把緹縈的書簡呈了上去。
這一通陳情的書簡,是邵哲的精心結構。第一段鋪陳淳于意為齊國太倉令時的清廉;第二段闡明良醫同於良相的宗旨,說聖明在上,良相輩出,所以願為良醫,廣推仁君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