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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生存都要以群體的存在為依據,每個人的價值也要以群體的判斷為標準。換句話說,每個人的尊卑、貴賤、優劣、是非、善惡、美醜,都歸群體和他人說了算。更何況,服飾這東西,原本就是穿來給人看的。如果沒人看,穿得再漂亮也沒有意思。陸游詩云:“驛外斷橋邊,寂寞開無主。”花兒尚且不能無人觀賞,況美貌盛裝之人乎?所以愛美的女子一旦無人觀賞,也就無心梳妝。這就叫“士為知己者用,女為悅己者容”。
既然穿衣打扮,原為讓人觀看,則每個人的服飾,便必須依照物件而確定,不能隨心所欲,別出心裁。完全不假修飾,固然粗野鄙俗,讓人“看不起”;過於講究修飾,又未免虛偽做作,讓人“信不過”。所以孔子說:“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什麼是“彬彬”?彬彬,就是“相半之貌”。文質彬彬,就是既文雅又樸質,既有修養又不失本色,這樣才是真正的君子。
正人君子既然必須“文質彬彬”,當然也就不能“奇裝異服”。奇就是“不正”,異就是“不常”。不正常,也就“不正經”。不正經,不是“歪”,就是“邪”。奇裝異服既然是“邪門歪道”,正人君子當然穿不得。
那麼,其他人呢?更穿不得。因為其他人似乎更沒有資格搞特殊。什麼是奇?什麼是異?奇就是“少見”,異就是“不同”。“少見”便難免“多怪”,“不同”則異於“凡響”。如果是老外,自然“稀罕少見”;如果是皇上,自然“與眾不同”。所以,老外和皇上的服飾雖然和咱們不一樣,卻不叫“奇裝異服”。中國的普通老百姓就不行了。要啥沒啥的,有什麼資格自行其事、與眾不同?沒有。既然沒有,那你就規矩點。
實際上,奇裝異服之所以遭人物議,表面上看是因為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