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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父親。並且和他的母親一起吃掉了他的父親。
為什麼吃?
理由很簡單,餓!
那個貧瘠的地方几乎每個天都有人死去,因為戰爭、國家內亂、災荒和瘟疫。
總之,那裡幾乎是個人間地獄。
他的父親瞞著他賣掉了2個妹妹,但是後來他才知道,他的父親其實是連同買方一起吃掉了那兩個女孩兒。
他的父親根本就沒有把他們當成人,而是養肥了早晚要殺了吃肉的畜生。因為他的母親的母親,或者說他本來以為的母親,曾經跟別的男人離開了此地,留下了他們幾個。
而他們又被人謠傳是“母親”和別的男人生下的野種。因為,他的父親身體非常的差,早年還沾染過毒品,還嗜酒如命,經常家暴他的女人。
所以他有一天晚上,藉著酒勁為了報復他的女人,就強姦了他真正的母親,就是後來他一直叫姐姐的那個女人。
16歲那年,他的“姐姐”也病死了。他參加了當地的游擊隊,後來這個隊伍越來越壯大,被收編成了正規軍。正規軍的領袖又推翻了舊政府,並把一些不錯的年輕人送到了國外學習。
他本來在軍隊裡就非常喜歡讀書,做事又努力又認真,非常招長官喜歡,於是,他被選中了。但是,他其實只是隱藏著自己的真正意圖,他的意圖就是永遠離開這個地方,這個悲慘的地獄。
所以,當他們踏上異國他鄉的旅程時,他偷了所有人的錢,換乘了另外一個航班,沒有人知道他去哪裡。
直到他在倫敦,半工半讀考上了研究生。
他本來可以忘記所有的過去,可以過正常人的生活。可是,那些虛偽的“上流社會”逼死了他的女友,他感覺他們兩外族人,在那裡就像是待宰的羔羊,隨時被人魚肉。
他們用各種特權規則逼瘋了他,於是,他就殺死了他女友的老闆,並把他的心挖出來做成了一道美味!
“驗屍報告說他手法非常利落,他殺人的手法為什麼那麼好?他難道學過解剖?”
“他曾經在軍隊裡面和隊醫一起住了兩年,簡單的外科處理他都可以,而且他後面也學過美術裡的人體解剖,他那時對這些十分痴迷,隊醫經常看到他在深夜裡對著各類死人研究,當然很多士兵都以為他瘋了!”
“那他為什麼沒有去考個醫學學位呢?”
“你以為他沒有去嘗試過嗎?但是,他後來竟然把屍體器官偷回了家中好幾次。後來被校方發現,給他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