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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看在這是第一篇在日報上連載的廠拍小說,馮雅君還是給了較高的稿酬,並且商定若是反響好出版,也不會直接買斷,會給一定分成。 眼下《慕九》不止是反響好,還是大爆的趨勢,為了留住人才,也為了給作者動力,馮雅君做主又給《慕九》漲了千字一百文的稿費(發表過的也補),還因為《相思》銷量上漲而包了十兩的獎金。 由於鬱格桑說不清還要寫多長,三花書社是事先付了十萬字的稿費,等《慕九》連載超過之後,便按照每週付稿酬。截止目前,《慕九》為鬱格桑帶來的稿費是五十兩,加上獎金,總計六十兩。 不說直接暴富,但是這是一筆十分可觀的收入,在青竹鎮再買一個不帶鋪面的房子,是可以做到的。 鬱家的雜貨鋪是前面賣貨後面住人,面積其實很狹窄,但這是當初鬱有文花了將近上百兩銀子買來的,還是拖他老同學的情,可欠了不少外債,這些年才陸陸續續還清。 六十兩 ,別追求位置頂好,別追求帶鋪面,可以在青竹鎮買個房。 前提是,蔣大丫願意把這六十倆給鬱格桑自由處置的話。 上次的一兩多銀子全給了鬱格桑她都有點心疼,不覺得小孩子家家手上能拿那麼多錢,更何況這次六十兩呢? 在教書匠鬱有文看來,六十兩也是挺大一筆錢了,全部交給十四歲少女處置,他也不放心。 但最後還是被鬱格桑說服,家裡太小,又太吵,現在她根本沒有心思寫作,而且她想要自己的房間,單獨的房間。 這話一出,家裡幾個小的除了即將要出嫁的鬱桃枝都心動了,哪個小孩子不希望有總計獨立的房間?可從小打大,鬱家的孩子都是跟兄弟姐妹一塊住的,包括鬱從書和鬱從墨兩兄弟,也就是鬱從書考上了童聲又去書院唸書住校,鬱從墨才有一個屋的待遇。 但那屋子小,還放著鬱從書的東西,等放假鬱從書回來,還是要兩兄弟共享。 能有屬於自己的房間,這絕對是大誘惑。 蔣大丫一開始並不同意,她並不覺得兄弟姐妹睡一張床有什麼問題,因為她沒出嫁前就是跟姐妹睡一張床,別看農村地多可隨意整,但得有銀子啊,多的是一大家子擠在一塊,然後每個小家佔個一兩間房的,他們家大人有一屋,小孩還能男女分開住一屋,哪怕屋子小了點,那有什麼不可以的? 鬱格桑這六十兩,她更願意存起來以後用,孩子唸書啊婚嫁喪娶啊孝敬老人啊,多的是用錢地,幹啥現在就要拿去再買房子呢? 而且房子還能買隔壁不成?到時候全家搬過去住,這雜貨鋪咋辦? 總之,蔣大丫是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