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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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花書社在她們省還是挺有名的,這個書社的世情部部長為了一篇小說直接就找上門來? 該說她的小說確實很好呢,還是這時代寫小說的有前途呢? 別說,鬱格桑還是有點高興的,這代表她的寫小說能力在異世也算是受到認可的。不過到底是‘過來人‘,很快就把興奮的情緒壓下去。 把這一切看在眼裡的馮雅君點點頭,果然是她看中的千里馬,這寵辱不驚勁她就很喜歡。 於是馮雅君露出了一個自認為親切地笑容,“你好,我是馮雅君,這次是找你來談簽約的事,你願意簽約我們書社麼?我可以給你最好的合同。“ 作為世情部的部長,她能拿到最好的合同,別說是在三花書社,在本省其他書社,也算屬於頂尖的,沒有一定的成績,幾乎不會給出這個合同。 而馮雅君會開這個口,證明她對鬱格桑的看好。 只是,她要籤的是鬱格桑這個人,而且合約是十年。 馮雅君認為,鬱格桑在這期間,有成為大神的潛質與希望。 所以她願意提前投資,用一份不應該屬於現在鬱格桑的合約,來繫結她未來十年的小說。 十年,對於一個才十四歲的作家來說,長嗎? 馮雅君覺得是不長的。 由於月能的出現和時代的發展,十六歲才成年,十八歲是大多鄉下和小鎮人成婚年齡,而在大城市,二十四歲才成婚的比比皆是,尤其是寫小說的作家們,有名氣之後,哪怕是三十歲不結婚,讀者都不會有多少詬病的地方。 尤其是女作者,因為女作者結婚後,精力往往會被分散到家庭上,婆媳,孩子,妯娌,這會使得她們的寫作時間極具壓縮,甚至沒了靈感。 所以,對於頂尖的女神作家,許多讀者還寧願對方不結婚—雖然這樣說有點不仁道,但也可以窺見大家對小說的喜愛以及作家的尊敬。 可馮雅君沒想到,鬱格桑還是拒絕了。 “十年太長,我還沒想好以後做什麼。“ 鬱格桑這話一出來,馮雅君就又覺得眼前這個人是小姑娘了,還是沒出學院的小姑娘,換做其他大人,別說是十年,就是十五年,也鮮少有不樂意籤的,畢竟像這種長約,不說資源推薦方面,就說每月基本福利都很好,能充分保證作者沒靈感的時候不至於餓死,甚至單身的話還能活得很滋潤呢,誰能保證自己一直有靈感寫作呢? 江郎才盡可不是笑話。 算了,找她父母談吧。 馮雅君心裡有這想法,但是她沒想到,鬱有文卻是也幫著拒絕了。 那不幹活也能領工資的福利鬱有文難道不心動嗎?當然心動啊,他只是個領著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