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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予恩也覺得自己最近有點不對勁。
他很小的時候父母離婚,父親忙事業,他就跟爺爺奶奶住。
每次媽媽來看他之前,爺爺奶奶都要叮囑他聽話,要乖乖叫媽媽。
所以他每次都當面聽話,背地裡丟了她送來的所有東西。
這事持續了好幾年,後來他學聰明瞭,覺得直接丟掉還不如給班上家裡條件不太好的女生,他每次都避開人群送,結果還是被那女生知道了,那女生還以為自己喜歡她,嗐,鬧得巨大烏龍就不細說了。
這件事最後還是被家裡人知道了,他們震驚到都不敢罵他。
但他只是覺得自己有很強烈的屬地感,不屬於他的東西他很排斥,比如母親送給他的所有東西弟弟同樣也有一份,都是當面送的,親手送的,他的很多都是郵寄過來的。
所以他覺得那些東西不是自己的。
而屬於他的,他就很上心。
比如他小學四年級撿了一隻幾個月大的小土狗,他把它撿回家,給它驅蟲洗澡,用自己的零花錢給它買狗糧狗窩狗玩具。
那是他一個人的小狗狗啊。
結果有次母親把弟弟帶來,弟弟很喜歡小土狗,抱著小土狗又rua又親,他當時沒說什麼,等他們走後他抱著小土狗一哭就是一整天,無聲無息只掉眼淚,哭到眼眶血紅。
爺爺看了之後連說“造孽”。
後來母親再也沒帶弟弟來過家裡,他再去母親家做客,也能明顯感覺到弟弟被母親教訓過,讓他不要惹自己。
弟弟又慫又想和自己玩,說實話最初是很討厭弟弟的,但後來還是覺得弟弟蠻可愛。
弟弟從小被教育到要讓著哥哥,他自己都覺得那時的自己有點惹人厭,芝麻大的事硬要哭得所有人都不舒服。
所以長大後他就自己和自己和解了,這世上活在人間疾苦裡的人那麼多,他不算什麼。
雖然父母都二婚他跟著爺爺奶奶住,但他們也讓自己衣食無憂,也關心自己,已經很好啦。
清晨的陽光灑到床上,照在白皙的腳腕上。
常予恩縮了縮腳,臉在被子上蹭了蹭,睜開眼,心口那裡悶悶的。
已經很久沒夢到小時候的事了,畢竟翻來覆去就那麼幾件。
長大後其實還有很多快樂的事,比如和媽媽去迪士尼玩,高一暑假去美國和爸爸住了兩個月,他早不糾結小時候的事了。
又為什麼會再次夢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