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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是,婚前一個星期三五天總是泡在?一起, 婚後基本?告別夜生活,見?面的次數屈指可數。
“行, 我過去?時發訊息。”
林予墨下班直接過去?,身上套著的還是工作時穿的衣服,推門進去?便讓朋友先吃了一驚,張著嘴,誇張問她是不是走錯地方,她們要等的是京北市最會玩的姑娘。
她最近時常被?林晉慎揪著去?談酒店的事,前幾天還去?旗下酒店考察,她裝束不得?不往職業女性靠,避免從表面看起來不夠專業,畢竟人已?經夠不專業。
“別貧了,你們以?為我想,工作需要。”
她自顧自先坐下,叉塊水果慢條斯理吃起來。
有朋友坐她旁邊,道:“你現在?又是結婚又是搞事業的,陌生的不像是林予墨。”
“覺得?陌生?”林予墨問。
“有一點。”
她伸出手:“那重新?認識一下,我,林予墨。”
手被?無情拍掉。
“是挺像那麼回事,我們現在?都有點分不清,你到底是在?積極營業,還是來真的。”
營業很正常,見?得?也?多,私底下再怎麼玩,表面上仍然是和和氣氣的,各自盡責扮演著彼此身份。
如果是真的,妹妹跟哥哥,也?很奇怪不是嗎?
林予墨開玩笑道:“什麼真的假的,結婚證就放在?床頭?櫃裡,你們要不要去?看看是不是真的?”
說完,正色些,說:“算了,以?前是我表達不清楚,我今天說清楚,這個婚我們是認真的,都已?經過了過家家的年?紀。”
要說他們這段婚姻,比之別人也?沒差什麼,只要兩人互相喜歡,婚前婚後,又有什麼關係。
“明白了。”
林予墨放下水果,餓鬼似的:“餓,能不能吃飯了?”
朋友們笑笑,叫來服務生上菜。
飯局結束,沒盡興,本?意?是想續第二攤,林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