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大逆不道的少年 (第6/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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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列傳第六十九》,記載劉文非生平,也記載劉文非嚴於教子,他的兒子叫做劉可和。”衡徵在第一次震驚過後,也已經麻木,那本書卷中還夾帶一張白紙,方多病取出白紙擺放在那些染血的字條之旁,“這是自那本《極樂塔》手記中拆下的白紙,皇上請看,紙質與這些字條一模一樣。劉可和與魯方四人同住景德殿——”方多病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住進景德殿的第一個晚上,有人在庭院的花園裡懸掛了魯方的輕容,又在輕容的衣袖上插入了一支玉簪,放下一張極樂塔的圖紙——是誰能知曉魯方帶著那件輕容,是誰又知道那支玉簪本來插在何處?趙尺不知道,因為趙尺不會水,他沒有見過井下的屍骨,不知道那支玉簪原本插在何處,更不可能有極樂塔的圖紙。”
“即使劉可和是劉秋明的孫子,即使劉可和能夠取得劉秋明的手記,那也不能說明他就是殺人兇手!”衡徵厲聲道,“你可知你剛才所說的句句大逆不道,任何一個字朕都可以讓你人頭落地!”
“只有住在景德殿中的人才能盜取魯方的衣服,同樣也只有住在景德殿中的人才能知道當夜‘六一法師’要做法,李菲幾人被王公公安排住在他處。而當夜李菲是如何到了那處樹林之中的?他是何時離開別館?為何趙尺幾人竟不知情?誰能輕易找到李菲將他帶走?宮牆外巡邏的禁衛軍為何竟沒有發現?是誰知道那片樹林夜晚僻靜無人?又是誰為了什麼而將李菲割喉、又將那輕容硬套在他身上?”方多病昂首挺胸,“因為李菲看破了真相。”
“真相?”衡徵變了顏色。
“慧太后生子的真相。”方多病吐出口氣,“十八年後,李菲脫骨換胎,豈是當年可比?劉可和嚇瘋魯方,之後便去試探李菲,只怕李菲非但不識趣而退,反而要挾劉可和,於是劉可和一怒之下將他殺死,倒吊在樹林之中,然後留下第三張紙條,用以恐嚇尚興行。”
“這僅是你一面之辭,並無證據。”衡徵咬定不放,若是認了劉可和是殺人兇手,等同認了劉秋明做過那大逆不道的事,等同認了自己與先皇並非太祖的血脈,這如何可以?
“簡單的說,是一個能輕易拿到魯方行李中物品的人嚇瘋魯方,也是一個輕易能拿到李菲行李中物品的人殺死李菲,這兩人留下相同的紙條,是同一個人。”李蓮花對方多病傳音入密道,“而殺死尚興行的人,是一個知道他行李物品中藏有一件深衣的人,也是武天門外在尚興行身邊的人,也是嚇瘋魯方和殺死李菲的人。能輕易拿到魯方物品的人有:李菲、趙尺、尚興行、劉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