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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留給她?”
“她是叫王睿嗎?睿智的睿?你看這寫得對嗎?”梁律師把檔案遞到母親面前,在上面指了指王睿的名字。
顯然,字寫得很正確。母親撇了撇嘴,快速掃了她一眼,又道:“我還是覺得這樣的遺囑完全是胡鬧。”
“請放心,立遺囑的過程是符合法律程式的,而且,羅采芹女士當時的精神狀態也很好,頭腦清晰,表達清楚,邏輯性很強。”梁律師把那份檔案又塞回了公文包,“只要符合程式,那就應該尊重死者的意願。當然,羅采芹還有一條附加條款。”
“附加條款?”母親馬上又來了興趣。
“她囑咐我要在她的案子結案後再宣佈。”
母親皺起眉,洩氣地靠在了椅背上。
“我認真跟她討論過她的遺囑,她堅持要這麼做,所以我也無能為力。——王睿,”梁律師在叫她。
“到。”她傻乎乎地回應。
“你外婆把項鍊和畫同時留給了你,但是指定你必須滿了18歲才能真正獲得那幅畫。至於那條項鍊,她說假如她死之後發現丟失了,就得由你自己去找。”
“找?”她道。
“她預計項鍊會丟失。她認為有人會為了那個掛墜殺她。這是她讓我轉交給你的信。”梁律師從公文包裡掏出一封信遞給她。
她接過信的時候,覺得那封信就像剛從烤箱裡拿出來,燙得怕人。
“這是她寫給我的?她是,是什麼時候寫的?”她傻里傻氣地問。
“是在我告訴她化驗結果後的第二天。就是那碗泡麵。我剛剛說過,泡麵被加了除草劑。”
“可是,我還是覺得……”她還想說什麼,梁律師卻拎起了公文包。
“你先看信,如果有什麼不明白的,你可以給我打電話,或者直接來找我。我這幾天住在你們附近的那家勝利旅社。”梁律師準備打道回府了。
“我也該走了。梁律師,我送你吧,正好我也有些事要問你。我們會路過那家旅社。”周警官熱情地說。
梁律師立刻同意。
“那就太謝謝了。”
幾分鐘後,王睿撇開家裡人,拿著那封信獨自回到樓上自己的房間。她關好門,拆開了信。信封大概是梁律師提供的,所以很乾淨,而裡面的信紙卻很髒,橫條的寫字欄旁邊還有好幾個黑色手印和幾塊明顯的油汙。
信的全文如下:
“王睿:
我親愛的外孫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