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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會聽到我的演講,一定要來喔,我非常想要激勵大家的人生鬥志啊!
總之,想歸想,
今天就是高興到不行,真的真的,大家快點把照片上傳到網路上(我也很想看看大家寫的感想哩),
也請記得不要把照片上鎖,我就是活動後狂抓大家的照片,抓一兩天就不會抓了:~~
請第一時間就開放相簿喔謝謝啦!我現在都放在ipod touch裡一直看大家咧!
49關於吃路邊攤的三件很普通的事
這篇沒什麼要緊事,只是隨便寫。
退役後,臺北彰化兩邊我都常待,乾脆也在永和租了一間約六坪大的小套房,工作方便,近約會,近星巴克轉換寫小說位置,位居五樓卻無電梯可免費鍛鍊大力金剛腿。
樓下附近有一間很好吃的擔仔麵小攤,晚上七八點才開,深夜的生意最好。
上上個禮拜,臺北“後青春期的詩”簽書會前一晚,雖然不餓,但我的肚子告訴我它很無聊(毫不在乎變胖的警訊),突然很想吃點湯麵之類的東西,於是穿著短褲拖鞋就下樓去啦!!
平常要是跟女孩一起吃路邊攤,都會點多一點小菜,比如燙花枝、燙青菜、或是切著海帶或滷蛋等等,比較有宵夜約會的感覺。
可一個人吃的時候就想簡單一些,我只點了一碗熱湯麵,慢慢吃,一邊讓熱氣蒸蒸鼻子------每次吃完熱湯麵,最大的收穫就是擤鼻涕的時候會很暢快。
吃到一半的時候,有個年約四十的胖子跟我並桌。
他點的東西可多了,湯麵一碗,燙青菜一盤,油豆腐一大塊,再一盤燙薑絲豬肝,應該是餓了好幾天。當他浩浩蕩蕩開始扒面的時候,我的筷子掉了一條豆芽菜在桌上,我本能地夾起來吃掉。
大概是這一幕被胖子看到了,胖子突然開口:“一起吃啊!”
要是平常,我大概會靦腆地說不用了,但隔天要簽書會,心情有點好,於是就隨口嚷了聲:“喔。”然後就伸筷子夾了一塊豬肝。
其實我還蠻想大大方方吃胖子點的東西,然後在自己先行付錢的時候一起把兩個人的帳結了,頗有豪氣。可那一晚我只帶了一百塊下樓,肯定不夠,所以我只意思意思吃了胖子的東西兩口,然後就擤擤鼻涕閃了。
沒了,沒要說什麼小故事大道理。
只是覺得遇到了一個大方的胖子,也難得這樣亂吃別人的東西。
不過我也想起兩件小時候吃路邊攤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