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小人物壞事兒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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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格式條款的最終解釋權在海瑞這裡,那還能出事嗎?各地如果不夠,也可以以此為模板,再行復印簽約。
再細看土地出租的合同內容就會發現,海瑞在這裡面的設計還是相當有門道的。
自己沒做過生意,為此昨天其實一個下午都在諮詢各種牙人行家,以及路上的攤販。
約莫總結出一個道理,單個農戶無論怎麼籤,都是要吃虧的。
因為農戶更士紳身份不對等。
於是乎,海瑞想到個集體出租的制度。
就是約莫一百戶農戶先拿出自己的土地成為集體,然後再以集體的名義出租土地,避免被士紳各個擊破。
租約必須要獲得90%以上的集體成員同意才行。
這樣,一百農戶,基本能夠對抗本地的中小士紳了。
同時由於每個集體再選出一個代理人,又方便了相鄰的集體團結起來對抗更大勢力的土豪劣紳。
同時再由官府負責教授這些代表基本的識文斷字。
以後租約的滾動續簽,改進都會好得多。
要是高翰文來看到一定會想到這不就是後世集體農業的縮影嗎?但海瑞雖然沒這個先知先覺,但一來結合牙人的苦水,二來自己幹了十年的教諭經驗,做出的籌劃。
這個內容明眼人看著對士紳都非常不友好了,王用汲看了都不停的皺眉,就看高知府如何化解了。
王用汲今日更是馬路,以知府衙門的名義借用了驛站的兵丁,徵調了一些青壯勞力大部分做搬運,小部分做安保維持秩序與境界。
現在碼頭這麼多人與貨,不把閒雜人等隔開就真的有可能發生人禍了。
被包吃5文錢一天,徵調過來的黃大浪正在外圍執情,一個人封鎖一條街道。
此時,半夜留宿碼頭河景房的一個大戶人家子弟著急忙慌坐馬車出去。
遠遠看到有人封路,並沒有停,而是想著只要我夠快,對方一定讓路的心態讓馬伕加了一鞭子。
黃大浪是誰,自己可是齊大柱大柱哥的馬仔,現在大柱哥走了,自己也是這一篇碼頭工人的元老了。
今日好不容易從了良,豈能不盡職盡責表現一番。
愣是站在路中間沒動,眼見逼停了馬車就上去拍車欄杆理論。
原本不想出來的貴公子,一下子惹怒了,跟著一個女的下來,三人就打成了一團。
馬車伕是臨時租的,坐在車上不知道幫誰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