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扭曲的愛(2)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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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三根跟趙麗是陳豔紅的父母,在弟弟還沒出生前陳三根和趙麗對自己雖算不上好,但也還過得去。別的家小孩子有的,基本上也會給自己買。但是自從弟弟陳家興出生後,自己的地位急劇下降。不管是吃的,用的,喝的,玩兒的,都只能緊著弟弟玩兒。只有弟弟不要的,才輪到自己。
那時候記得父母對自己說的最多的話就是:弟弟小,我們要讓著他。吃雞他吃雞腿,我吃雞屁股;冬天穿衣服,他穿新棉襖,我穿破棉襖;就連過年的壓歲錢他都是100塊,到我才5塊。每當我問爸媽為什麼這麼對我的時候,他們都會說弟弟還小,我要讓著他。就這樣從小學上到初中,從初中讓到高中。我的童年一直都是在讓弟弟這件事中度過。
這也就讓我從小知道了,自己要讓著弟弟,只有自己讓著弟弟,父母才會開心。否則迎來的就是父母的責罵,我不讓,就是不孝,就是不懂事。
記得讀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有一次下大雨,家裡只有一把雨傘,媽媽卻把雨傘給了弟弟。我本想兩個人一起撐一把傘去學校,這樣我也不至於會被淋成落湯雞。可是我的母親趙麗,說什麼也不同意,她還反過來教育我說:你就不會讓著點你弟弟?兩個人撐一把傘把你弟弟淋到雨生病了怎麼辦?就這樣弟弟撐著傘上學了,而我冒著雨跑去學校。那天回來後,我就發高燒,整個人昏昏沉沉的。一回來我就回到自己的房間睡覺去了。
直到第二天醒來我才發現,我躺在房間裡。整整一晚上,沒有一個人叫醒我,也沒有一個人來看看我情況。我當時在想,即使我死了,他們也不知道吧。他們只關心他們的寶貝兒子。說到這裡她又嗚嗚的哭了起來。
眾人聽後都同情死起陳豔紅的遭遇。司徒雲也是大開眼界,天底下居然有這麼偏心的父母。真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
陳豔紅接著講述:在這樣的環境下,磕磕碰碰中,陳豔紅終於讀到了初三,由於陳豔紅讀書非常刻苦,所以他的成績非常好。只要讀下去,肯定能考到一個重點大學。可是讀完初三後,陳豔紅的父母陳三根與趙麗死活不肯再讓陳豔紅讀書。他們的理由是女孩子讀那麼多書有什麼用,遲早要嫁人的。不如趁早出來賺錢補貼家用,他的弟弟以後上學還有很多需要花錢的地方呢。
儘管陳豔紅一哭二鬧三上吊,但是依然打動不了鐵石心腸的陳三根與趙麗夫婦。胳膊終究擰不過大腿。就這樣,陳豔紅初三之後就進廠打工了。
陳豔紅那時候人那麼小,工廠勞動強度那麼高,經常弄的陳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