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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並不是自願貪汙。
我們先來看看,我大唐官員,現在一年的俸祿,到底夠不夠養活一家人。
一個縣令,一年的俸祿,大約為八百四十石,八百四十石,約為七千鬥,現在一斗糧食約為五文。也就35罐銅錢。
從這裡可以看出,縣令的收入不低,應該是足夠,養活周邊的所有人。
那有這麼高的收入,為什麼還會出現貪汙?這就說明了,貪汙不純粹是為了錢。
寒門子弟,讀書為了入士,在入士之前,經受了無數的人間白眼。
現在好不容易,靠著自己的努力,得到了權利。
舉個簡單的例子,行使了權利之後,發現了權利這玩意,真是好東西。
當地的鄉紳土豪,設宴邀請他,席間送他個嬌滴滴的女子。
嬌滴滴的女子,一個撒嬌要什麼,他就給什麼。
這時在不知不覺中,開啟了無底洞。再多的收入,都會被敗光。
比如,每天燕窩,比如胭脂水粉。比如買各種珠寶首飾。這都是需要大量的錢財。
到這時的縣令,就有可能出現,入不敷出。入不敷出了怎麼辦了,就會把手伸向國庫,縣庫,做起假賬,動起了國家的錢。
然後,聖人您,用臣教的算學,找人查賬,一查就看到問題。這就有了前段時間,的戶部貪汙問題。
那如何,避免官員貪汙了,李世民問道。李東笑著,回答道立法,用法治,把權力關進籠子。
第一,公開官員收入,要求官員,上報現有資產,可供所有百姓,監督。
第二,加大對官員的監督。在現有的御史制度上,另外在建立一個監督衙門。
給這個監督衙門高薪,讓他們在面對誘惑的時候,可以抵擋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