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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他們身上敲骨吸髓來維持這個畸形局面。
晉商以虛高價格將蒙古草原上不能生產但是又必須的日用百貨賒銷給眾蒙古牧民,然後以之為本金,另行加收高額利息。
如此手段往往使牧民陷入難以償還的困局,面對困局,牧民不得不接受他們的要求,被他們壓低價格來購入牧民的牛羊馬。
據說,在當地經營的商戶以一塊磚茶就可以換一張質地優良的羊皮,一匹二十來尺的粗布就可以換一頭牛。
大盛魁從太原以三、五分銀子進一口鐵鍋,在草原上能賣到一兩多銀子,二十文一個的木碗,在草原上要賣到六七錢銀子一個。
晉商還擅長買空賣空,商號常常用一千兩銀子本金,可以做七八千甚至上萬兩銀子的生意,沒文化、沒有商業頭腦的牧民們被他們耍得團團轉,往往是被買了還要幫他們數錢,覺得他們是大好人。
窮鬼的錢要賺,有錢人的錢也要賺,在這一點上,晉商是一視同仁。
蒙古王公可以用權勢欺壓他們,但是並不是說晉商就會被蒙古王公欺壓的抬不起頭。
對付蒙古王公,晉商集團也有一套辦法。
蒙古王公按清時要求要輪流進京朝貢,沿途與駐京多有花費,走一趟花個幾千兩是起步消費,有的人甚至要花幾萬兩。
這一點,德川幕府的參覲交代制度與帶清制度是異曲同工,同樣都是以此消耗王公財力,並拉動沿途商業需求,繁榮經濟。
對於錢的事,王公們懶得操心,只管叫上晉商商號隨行,幫他們墊付各種開銷,並辦理在京一切經濟事項,期間他們什麼都不管,任由晉商高額計息,只管開出印票。
這票據背面都印有“父債子還,夫債妻還,死亡絕後,由旗公還”的狠毒話語,那叫一個老父親放屁——爸氣外露。
王公們也不管能不能還得起,也不管晉商借錢一年要收取三十六分的巨息——晉商借款每三年為一個還款週期,堪稱超級高利貸。
他們只管快活,至於能不能還錢不要緊,大不了以後由部下牧民們變賣家產,甚至賣兒賣女來償還。
如果只是這一項倒還好,關鍵蒙古草原上的矛盾不單單是晉商和王公貴族、王公貴族和普通牧民之間的矛盾,還有一隻鐵拳——帶清朝廷勢力橫貫其中,成為主要推手。
按照帶清朝廷規定,除卻由盟旗制度下中央直轄的六十一個旗之外,二百零一個外藩蒙古旗還要負擔帶清官員、差役、駐軍開銷,以及這些軍政人員的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