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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於’沒毛病。
因為有獲爵的可能,劉稱欣進一步瞭解了獲封后的優缺點。
沒辦法,他從小受的教育不太一樣,之前又沒想過有封爵的一天,自然不怎麼關注。
華夏古今爵位有相同點也有很大的區別。
相同的是獲爵人數呈金字塔形,級別越高,得到的人越少。
最高階別的公爵除了幾位將軍就是一些科學家,他們以個人姓氏加上國公兩字作為封號,比如兩彈之父鄧國公,衛星之父孫國公,水稻之父袁國公,甜瓜女王吳國公等等。
人數少代表獲取難度高,古代不談,現代需要為國家做出重大貢獻,且生平包括祖上三代沒有汙點。
有汙點的話,男爵貢獻可以抹除祖上三代十年徒刑內的汙點,貢獻越高,可抹除的越高,最高抹除叛國外一切汙點,是抹除汙點,再立功方可封爵,不是換來祖上無罪。
個人汙點則不行,若德行有虧,無論多大貢獻都封不了爵。
不同的是僅保留公、侯、伯、子、男五種爵位,沒有國公、郡公、縣公之分,也沒有王爵,做為社會主義國家,沒有君王,自然就沒有王爵。
其次是所有爵位均是虛銜,基本沒什麼特權,也沒有實權,封地僕人什麼的更是想都別想,反正明面上沒有。
第三,爵位不能世襲,獲爵者逝世,爵位會被國家收回來,家屬膽敢隱瞞不報的,罰款千萬打底,牢獄五十年起步,以及從爵位檔案中除名,屬於連累逝者的重罪。
還有更改國籍也將在爵位檔案中除名,這種奇恥大辱建國以來有過幾例,結果是遭到所有人唾棄,親戚朋友被無辜牽連,雙方反目成仇,老死不相往來。
第四,律法方面,爵位獲得者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是基本準則!以為有了爵位就有了護身符那是做夢。
爵位是國家上下承認的榮譽,若罪犯有爵位在身,預設罪加一等,還要繳納大量罰金,進行最短三天最長半個月的全國通報,再嚴重的,像殺人強姦,黑惡勢力,貪汙受賄之類情節嚴重的大罪直接收回爵位。
管理審判獲爵者的部門就是爵位管理局,其外勤人員有調動地方部門配合調查所有等級獲爵者的權利,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參與地方事務。
地方部門則僅擁有抓捕權,沒有審判權,抓捕後移交爵位管理局,嚴重的交給總部,輕微的由各省分部處理。
封爵的好處當然也有,最基本的,金錢補貼,不多,男爵一千塊,升一級翻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