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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強眉頭扭成一個死結,心裡泛起一陣不祥的預感。
第一條,安全區內提倡人人平等,男女平等,每個人有各自承擔的義務和享受的權利。
“嗯?說不定是我多慮了?”
規範的第一條就是強調公平平等。這讓馬志強的內心稍微安心了一下,還是心存僥倖。
如果她們和其他的都不一樣呢。
馬志強繼續往下讀。
第二條,男主外女主內,安全區內,所有包括但不限於物資搜尋、救援等外出工作是全體男性成員不可推脫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分配物資、管理人員、獎懲施予等內部工作則由全體女性成員負責。
“等等,等等。“
馬志強在內心吶喊,你確定這上面的所謂內部工作不是權利嗎,怎麼分配到所有女性成員的責任裡面去了?
越看,馬志強越是覺得這份規範邪乎。
第三條,所有新晉成員都必須要上交身上攜帶的所有物資,以供安全區集體分配。
沒想到,這第三條規範確實出乎所料的簡單和正常。確實,在沒有第一第二條規範的前提下,這第三條確實在簡單不過了。
但是往下思考一層,在現在的環境下,男性倖存者總體來說所持有的物資會比女性倖存者要多。而安全區的物資分配權則牢牢地握在小仙女手裡。
所以這看似正常的第三條,其實就是對所有加入安全區的男性倖存者的洗劫罷了。
馬志強看得連連搖頭,難不成自己借道一行,還得把全副身家逃出來給過路費?
第四條,為了減輕安全區的負擔,所有成員已經確認有罪,則會被逐出安全區。
有罪?馬志強看得一頭霧水。
審判的依據是什麼,誰來審判?
不過目光掃到面前,兩位小仙女不可一世的神情,馬志強大概明白了。負責審判的,怕不是她們多善網路的某個資深小仙女領導吧。
至於依據,應該就是她們想象出來的,自認為符合邏輯的荒謬規則吧。
說不定樓上十一層,那數量多得異於常理的喪屍也是因為她們的審判產生的吧。
第五條,為了彌補安全區的庇護消耗,所有成員在脫離安全區之前,都必須上交二十件物資。
“額——我有一個問題。”馬志強看到了第五條,終於忍不住了,開口提問。然而對面的小仙女似乎是早有預料,好像提前知道了馬志強的問題,直接打斷提問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