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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下併發布的人......
他第一時間便被列為第一嫌疑人!
“你拿警察當......”
面前一個警察臉上露出慍怒,不過還不等他開口,徐嚯便打斷他的思緒。
“一號當天早上,我是先發布的稿子,隨後才下樓,下樓時距離立案只有短短的十五分鐘,如果我是這期間作案,那很明顯,這個時間根本不夠。”
徐嚯突然道,面前幾個警察頓了頓,隨即示意他繼續說。
“而稿子......”
“則是凌晨四點,我早早起床寫的,這點碼字記錄可以查。”
“兇手...如果我沒猜錯的話,警方應該掌握了屍體的死亡時間。”
屍體的死亡時間很容易被推算出來,徐嚯即便離的遠了瞄了一眼,也能判斷出來。
“我看過屍體。”
“死亡時間大概在凌晨三點半左右,誤差半小時。”
“也就是說,三點半左右受害者遇害,隨後製作十字架,轉移四位受害者,製造案發現場,這期間最快也需要一個小時的時間!”
徐嚯開口說道,他的邏輯很清晰,清晰到就連周圍的幾個警察都挑不出來任何的錯誤。
幾個警察裝出來的火氣不自覺消失。
“也就是說,兇手是在四點到四點半之間才佈置完案發現場。”
“而我,在四點開始,一直到五點,這期間全在寫稿,寫稿軟體的記錄能為我證明。”
這是很鐵的不在場證明。
就算軟體證明不了寫稿的是自己,那臥室的監控可以。
“再者,你們應該也查過監控了吧。”徐嚯突然又道。
徐嚯早年間懷疑自己控夢時間會夢遊,於是花了點錢安裝私人監控,監控能證明案發期間自己不是睡覺就是肝稿子。
兩個警察啞然。
警方查到的任何資訊,除了那篇稿子,都能證明徐嚯沒有半分嫌疑。
但,偏偏那稿子的嫌疑程度突破天際!
二十分鐘前寫完,二十分鐘後照進現實......
也可以懷疑對方是早就串聯好,提前就知道了案發現場,但是吧......
你殺人,還會將案發現場寫下來,然後釋出出去,就差把‘我是兇手’四個字刻在臉上?
周圍的警察陷入了一陣沉默。
良久,二人才合攏上了記錄本,蓋上圓珠筆,年長一點,肩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