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拳打喬丹,腳踢大夢,強勢拿下聯盟周最佳!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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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nba明令禁止這種暴力事件發生。
斯特恩都想給布朗特頒發一個獎盃。
獎盃的名字就叫做:年度最佳護衛獎。
nba管理層會議上,圍繞著能源方案球館鬥毆事件,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總裁先生,林,需要處罰嗎?”
“罰他幹嘛,他可是受害者。”
“那麼卡爾�6�1馬龍需要懲罰嗎?”
“當然要罰,如果不是他刻意報復,這場衝突根本就不會發生,必須嚴懲!”
“追加惡犯,禁賽一場,罰款5000美刀。”
對於這種賽場小動作不斷,並且還是這件事情的導火索,馬龍自然逃不掉懲罰。
正在醫院檢查的馬龍聽到這個噩耗後,差點淚灑當場。
真是太欺負人了!
人在醫院坐,鍋從天上來。
自己叱吒風雲好幾載,怎麼落到這步田地。
蒼天啊,大地啊,到底哪位天使大姐在跟我置氣!!
“那麼,科裡�6�1布朗特呢?”
“他可是這次鬥毆的核心人物,外界還在等著我們的最終判罰,必須謹慎對待。”
確實如此。
布朗特這一拳已經開始在世界各地發酵。
就是各個媒體的版本不太一樣,但是布朗特確實火出圈了。
這影響力不容忽視。
“禁賽,必須禁賽,我們明令禁止這種暴力行為!”
斯特恩大手一揮,一錘定音:“禁賽3場,罰款2萬美刀!”
禁賽3場?
枯哧一拳把人幹倒,險些釀成更大規模的暴力衝突,就禁賽三場?
而且洛杉磯湖人可不是第一次了。
前有費舍爾和坎貝爾,今有布朗特。
湖人都快變成暴力的重災區了。
按照斯特恩一慣的風格,一而再再而三觸犯聯盟條例,怎麼也得禁賽5場以上,殺雞儆猴吧。
怎麼到了布朗特身上,就禁賽3場呢?
仔細一思考,他似乎想明白了。
原來布朗特是沾了林洪的光。
保護聯盟下一顆搖錢樹,這可是大功一件啊。
功過相抵,禁賽3場,確實沒毛病。
一個小時後,當聯盟懲罰公告一經發布,便在籃球圈引起軒然大波。
布朗特的禁賽場場數,成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