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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那了,就這樣非暴力不合作地走人不聽了。
三胖住了嘴,憤憤地甩了一把手上的水,怒氣衝衝地說:“孫子,早晚有你後悔那天!”
三胖跟他是打小的交情,總不會害他,魏謙心裡知道,他說得話都有道理。
他在娛樂城一年多,已經漸漸放下了對樂哥的盲目崇拜,他乾的是什麼營生,魏謙也多少知道一點。
魏謙有時候也會想,為什麼別人再苦再難,都能走一條正路,只有他自己這麼孬種呢?
是他願意當一個流氓嗎?
他雖然混,卻也知道好歹,他在學校當了那麼多年的好學生,可不是為了輟學當流氓的。
是為了錢嗎?
是,魏謙承認,樂哥給他的錢多,可三胖說得對,他賣的是命,錢再多一倍也划不來。
那是怕吃苦嗎?
大概也不是,是板磚手上磨出的大泡和曬爆的皮疼,還是被人一棒子活生生地砸斷胳膊疼,這不好比。
那是為了什麼呢?
魏謙無數次地這樣問自己,後來他發現,大概還是他那一點要了命的自尊心在作祟。
他從生在這個世界上、第一聲啼哭開始,就註定了低人一等,所以當他稍微長大了一點,稍微有了一點選擇的餘地時,他就死也不願意再低下頭——哪怕是像現在這樣兇狠地、讓所有人都畏懼憎惡也好。
讓別人都怕他,總比看不起他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