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淵騫卷(5)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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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要離非義者與?不以家辭國。”曰:“離也,火妻灰子,以求反於慶忌,實蛛蝥之靡也,焉可謂之義也?”〔注〕義者,臣子死節乎君親之難也。離由平人而焚燒妻、子,詐為吳讎,求信於慶忌,反而刺之,若蜘蛛之小巧耳。“政?”〔注〕問聶政。“為嚴氏犯韓,刺相俠累,曼面為姊,實壯士之靡也,焉可謂之義也?”〔注〕俠累,韓相名也。“軻?”〔注〕問荊軻。“為丹奉於期之首、燕督亢之圖,入不測之秦,實刺客之靡也,焉可謂之義也?”〔注〕三士所死,皆非君親之難也。非義之義,君子不為也。〔疏〕“要離非義者與?不以家辭國”者,音義:“要離,一遙切。”呂氏春秋忠廉雲:“吳王欲殺王子慶忌,而莫之能殺,吳王患之。要離曰:‘臣能之。’吳王曰:‘汝惡能乎?吾嘗以六馬逐之江上矣,而不能及;射之矢,左右滿把,而不能中。今汝拔劍則不能舉臂,上車則不能登軾,汝惡能?’要離曰:‘士患不勇耳,奚患於不能?王誠能助,臣請必能。’”高注云:“吳王闔閭先篡庶父僚,而即其位。慶忌者,僚之子也,故欲殺之。慶忌有力捷疾而人皆畏之,無能殺之者。”吳越春秋闔閭內傳雲:“要離曰:‘臣國東千里之人,臣細小無力,迎風則僵,負風則伏,大王有命,臣敢不盡力。’王曰:‘慶忌明智之人,歸窮於諸侯,不下諸侯之士。’要離曰:‘臣聞安其妻子之樂,不盡事君之義,非忠也;懷室家之愛,而不除君之患者,非義也。臣詐以負罪出奔,願王戮臣妻、子,斷臣右手,慶忌必信臣矣。’”此不以家辭國之事。“離也,火妻灰子,以求反於慶忌”者,音義:“求反,俗本脫‘求’字。”按:世德堂本無“求”字。公羊傳哀公篇:“其易奈何?詐反也。”解詁雲:“反,報也。”求反於慶忌,謂求報償其火妻灰子之事於慶忌之身也。忠廉雲:“吳王曰:‘諾。’明旦,加要離罪焉,摯執妻、子而焚之,揚其灰。要離走,往見王子慶忌於衛。王子慶忌喜曰:‘吳王之無道也,子之所見也,諸侯之所知也。今子得免而去之,亦善矣。’要離與王子慶忌居,有間,謂王子慶忌曰:‘吳之無道也愈甚,請與王子往奪之國。’王子慶忌曰:‘善。’乃與要離俱涉於江,中江,拔劍以刺王子慶忌。”畢氏沅校雲:“左氏哀二十年,傳雲:‘慶忌適楚。’此與吳越春秋皆雲在衛。”榮按:闔閭內傳雲:“慶忌死,要離渡至江陵,愍然不行,遂投身於江。未絕,從者出之。要離乃自斷手足,伏劍而死。”若自衛返吳,不得遠經江陵,當依左傳作在楚也。“實蛛蝥之靡也”者,音義:“蛛蝥,俗本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