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女人 (第1/6頁)
易中天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h2>一 賢妻良母</h2>
與男人相比,中國傳統社會中的女性型別要多一點。其中,人數最多,最受推崇,同時也最具有女性特徵的,便是所謂“賢妻良母”。
賢妻良母的傳統相當久遠,最早可以追溯到周代,以後一直是對女人最基本也最受推崇的道德要求。不但男人們要求自己的妻子是賢妻良母,只要是一個“好女人”,差不多也會相當自覺地努力去做。
表面上看,賢妻良母並沒有什麼不好,總不成要求女人都是“壞妻惡母”吧?問題在於,中國傳統社會只要求女人是“賢妻良母”,從來也不曾對男人有過類似要求,比如要求男人是“賢夫良父”。“良父”的要求或許有,比方說,“養不教,父之過”。但下面緊接著又有一句“教不嚴,師之惰”。可見,所謂“父教”,只不過是指當孩子(一般只限於男孩)到了上學的年齡,做父親的有責任把他送進學堂或為他請一位塾師。其他的事,他可就管不著了。頂多要求他在道德方面以身作則,起一種“言傳身教”的表率作用。
事實上,中國傳統社會的家教,一直是做母親的責任。因此,當人們認為一個孩子“缺少家教”時,便會罵他是“沒娘養的”或“沒娘教的”,絕不會罵到他父親頭上。可見一個父親在家裡,其實並不對子女的成長和教育負什麼責任。這類事情無一例外地都應該由那位“良母”去操心費力。所以,一箇中年喪妻或離異的男子如果獨自一人撫養子女,便會得到社會的廣泛同情,認為他一個人“又當爹又當娘”,真是不容易。相反,如果一個寡婦獨自一人把子女拉扯大,當然也會博得同情,但那同情心卻絕不會在帶孩子這一點上,因為那原本是女人的“天職”。
男人沒有“良父”的義務,更沒有“賢夫”的責任。在中國傳統社會里,只有賢或不賢的妻,沒有賢或不賢的夫。或者說,丈夫們似乎天然就是賢的,有不賢之可能的只是妻子。所以,只有因其不賢而休妻者,卻沒有因其不賢而休夫者。主動要求與丈夫離異的也有(比如漢代的朱買臣之妻),但那多半是因為丈夫“貧賤”,而非“不賢”。
顯然,賢妻良母是對女性的單方面要求,是夫妻之間的一種“不平等條約”。如果不加分析地一味讚美所謂賢妻良母,那就無疑於是在讚美這種不平等關係。正如周恩來在1942年所撰《論“賢妻良母”與母職》一文中所指出,只要保持這個舊的固定名詞,便先陷入男權社會的立場。
實際上,中國傳統社會的賢妻良母,不但是單方面